因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被立案时,当事人十有八九会慌神——我公司深耕这类金融刑辩多年,摸出个实底:找准合法抗辩要点,才是搏无罪或轻判的核心突破口。这个罪名踩的是金融犯罪的红线,对资本市场秩序冲击不小,真定罪了,刑期、罚金不说,后续还跟着职业限制,后果太硬。所以做这类专业刑辩,得从案件细节、法律适用这些地方抠透,挖足有利的辩护空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指的是编造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是结果犯,得同时卡三个要件:“编造+传播”的行为要件、“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内容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结果要件,缺一个都不构成犯罪。
一、主观要件抗辩: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故意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明知道信息是假的,还特意编、特意传。要是当事人是因为认知偏差、误信信息,或是过失才传了不实内容,就能主张没犯罪故意。比如从第三方权威渠道拿的信息误导了自己,传播前也尽到了合理核实义务,就能排除主观故意的嫌疑。
二、客观行为抗辩:未同时实施编造与传播行为
本罪的核心行为是“编造并传播”,两个动作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个就不构罪。这里的关键抗辩要点有三个:
- 仅编造未传播:编了信息但没对外扩散,没影响市场秩序;
- 仅传播未编造:传的信息是别人编的,自己没参与编造过程;
- 传播内容非虚假:传的信息有合理依据,不属于虚假信息范畴。
三、内容性质抗辩:信息不影响证券期货交易
传播的信息得和证券期货交易直接相关,要是只是行业普遍传闻、对非特定标的的泛泛评论,或是根本没对交易决策产生实质影响,就能主张不符合内容要件。比如对宏观经济的一般性分析,没指向具体证券期货品种的虚假表述,就不构成本罪。
四、结果要件抗辩:未造成严重后果
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七条,本罪的“严重后果”包括: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虽未达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等。要是没到立案追诉标准,就能争取无罪。
五、因果关系抗辩:后果与行为无关联
就算有虚假信息传播和市场波动,要是能证明市场波动是其他因素导致的——比如宏观政策调整、行业重大事件之类的,就能切断行为和后果的因果关系。比如传了虚假信息后,市场波动是因为突发监管政策变化,和虚假信息本身没关系。
六、此罪与彼罪抗辩:定性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要是当事人是上市公司或其责任人员,传播虚假信息是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导致的,就能主张定性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这两个罪在主体、主观方面有差异,后者法定刑相对较轻,能争取轻判。下面是两罪的核心差异对比:
| 对比维度 |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
|---|---|---|
| 犯罪主体 | 一般主体(自然人、单位) | 特殊主体(上市公司、发行人等及直接责任人员) |
| 主观目的 | 多为扰乱市场牟利 | 多为掩盖经营问题、维持股价等 |
| 行为方式 |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 违规披露/不披露真实重要信息 |
七、量刑情节抗辩:争取轻判的法定与酌定事由
要是定罪没法避免,就能靠量刑情节争取轻判。法定情节包括自首、立功、从犯这些;酌定情节包括积极退赔、取得投资者谅解、是初犯偶犯之类的。比如传播虚假信息后主动澄清,有效避免损失扩大,就能作为从轻量刑的依据。
八、合规抗辩:刑事合规不起诉
对于单位犯罪或自然人涉及的单位相关案件,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建了完善的刑事合规体系,或是案发后积极做合规整改,符合刑事合规不起诉条件的,就能争取不起诉。我公司在这类刑辩业务里,曾协助多家企业通过合规整改实现了不起诉。
专业的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我公司专业处理深圳刑事律师、深圳律师、深圳刑事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无罪辩护、深圳看守所律师会见、深圳缓刑、取保候审、上诉改判等重大刑事案件,曾承办诈骗、非法经营、金融犯罪、受贿、经济犯罪等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若您正遭遇此类案件困扰,可直接联系我公司对接具体案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