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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保护自侦案件涉案人员合法权益对策初探

目前,各级检察机关侦查部门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安全办案作出了种种不懈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不可否认,在现实侦查活动中不文明规范办案,侵犯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这不仅会影响到司法公正,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也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格格不入,“如果公正无从保障,那么效率一文不值”。因此,如何加强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已成为当前侦查部门急需解决和研究的新课题。笔者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长,身处反腐第一线,对此问题有粗浅的体会,在这里略抒管见,以求抛砖引玉,更好地促进我们的侦查工作。
(一)、深化认识,转变侦查理念。对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漠视,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是办案人员执法理念落后陈旧,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人权保护意识淡薄,因此,要 加强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首先要转变侦查人员执法理念,要转变他们的执法理念,就要加大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力度,通过教育引导侦查人员认识到践踏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严重危害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教育引导侦查人员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证据、程序、法律意识,牢固树立尊重和保护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观念,在侦查中自觉做到“两个并重”,一是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既要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又要重视其无罪、罪轻的辩解和意见;既要重视收集有罪证据,又要重视收集无罪证据,并进行仔细的甄别;既要重视“防漏”,又要重视“防错”,二是实体与程序并重,既要严格按照实体法的规定确保追诉犯罪的准确性,又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切实克服不按程序办案、不文明执法侵犯涉案人员权益的问题。
(二)、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是保护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程序、手续要公正。办案工作中(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搜查,调取、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冻结存款、汇款和解除冻结和侦查期限等)对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诉讼程序和要求要不折不扣地严格遵守。二是对各种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的适用严格依法进行,坚决制止和纠正非法采取强制措施或采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变相适用“两规”等违反程序法的侦查行为。三是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扣押款物规定,扣押、冻结要合法,手续要完备,处理要及时。四是严格工作程序,加强请示汇报。受案、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冻结扣押财物必须加强请示汇报,履行批准手续,严格依法进行。杜绝不经批准的擅自行为。五是应及时告知涉案人员所享有的各项权利 ,让涉案人员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免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懂得保护或控告申诉。
(三)、应积极推行人性化办案举措。办案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实行办案工作中的告知制度、礼仪规范、搜查、扣押中注意事项等人性化办案有关规章制度。在侦查工作诸环节实行透明化,保障一切案件当事人及亲属的合法权利。办案中作到法情相融,体现人文关怀,对犯罪嫌疑人除开展政策攻心,还要通过关心生活,达到以情感化;同时认真做好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工作,以其家属的亲情感化促使犯罪嫌疑人伏法。
(四)、应加强外部监督。要进一步完善 人民监督员制度,畅通投诉绿色渠道,如发现办案人员有侵犯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涉案人员或亲属可向人民监督员投诉,人民监督员通过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或向检察长提出建议,纠正或防止办案人员滥用职权侵犯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大要案纪检部门内部备案跟踪制度,及时发现纠正侦查人员的各种不当行为和活动。
(五)、完善律师介入制度。要为律师介入侦查活动提供法律规定内的一切方便,充分保障律师的知悉权、会见权和阅卷权,对涉案人员提出的申诉控告要及时转告律师或辩护人;要进一步完善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在场制度,防止侦查人员刑讯逼供或非法获取口供证据。
(六)、建立健全侵犯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惩罚制度。可以仿照《检察纪律处分条例》来建立侵犯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惩罚制度,即侦查人员发生不当行为侵犯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时,可依据制度处罚相关的责任人员,为防止侵犯涉案人员合法权益增加一道纪律屏障。(作者系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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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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