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附答记者问)
刘平律师:以虚构身份、夸大宣传的方式推荐新三板股票的行为定性
以QQ、微信等通讯工具结识投资者,夸大宣传新三板股票在短期内有转A股的可能性,推荐投资者买入,进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高价转让新三板股票的行为,究竟应该如何定性,实务中存在一定争议。这对辩护律师而言具有较为充足的辩护空间。因此深入剖析此类案件的行为模式,在进行涵摄的过程中抽丝剥茧、丝丝入扣,并辅以相应的实务案例作为参考,则能够获得对当事人较为有利的辩护效果。
刘平律师:【划重点】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发布会的重点内容
刘平律师:【划重点】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发布会的重点内容
刘平律师团队代理某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案--成功撤案--免除3000万罚金--免除刑事责任追究
刘平律师团队通过积极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制定抗辩策略,撰写了详细的法律意见,出席听证会积极抗辩,全面论述阐明本案不属于内幕交易,最终获得证监局的认可。2022年4月22日,某省证监局出具《结案通知书》以“涉案违法事实在行政处罚阶段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为由,决定结案。
刘平律师:天津柳春树案无罪判决书
当事人柳春树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容留卖淫罪、偷税罪,受到刑事指控。整个判决经历了20年左右,当事人也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经过本团队详细阅卷与法律研究,梳理了10万多字的阅卷笔录,3万字的质证意见、3万字的辩护意见对三个罪名进行了详细论证,充分论证了三个罪名均不构成。去年12月,本案经过开庭审理后,终于近日宣判当事人无罪。
刘平律师:关于《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施行后,辩护律师需要注意的最新问题
一、辩护律师首先应当注意的是《意见》适用案件的类型范围,不能任意突破适用范围。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很难保障辩护律师和当事人的质证权。六、按照一定比例或者数量选取证据是否“科学”,如何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