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侦查职务犯罪案件方法主要采用强攻硬取打疲劳战,侦查重心偏重于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口供;侦查机制上主要以二、三人为一组分兵单独作战。随着刑诉法和宪法的修改,法律对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时间作了严格限制并允许律师提前介入,人权问题写进宪法,传统侦查模式和机制逐步失去了继续运行的法律基础。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职务犯罪越来越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趋于专业化、智能化、现代化。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创新侦查机制,与时俱进,成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理论与实践中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突出破案重心前移至初查阶段
根据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而获取证据以决定立案的证据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初查,因此,初查是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和采取强制措施的坚实基础。可以说,初查是否成功,直接决定着案件查办的成败。为此,我们要调整侦查思路,改变过去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将侦查重心前移至初查阶段,提高初查质量,逐步形成由证到供的侦查模式。
要提高初查质量,首先要从分析研究举报线索开始,由于举报人本身素质的差异,因此一部分举报线索质量不高,条理不清晰,甚至有捕风捉影,举报不实的现象,对有限的人力、物力造成一定的浪费。认真分析每一起线索的来龙去脉,对其中涉及的人、事、物要有明确的认识和清晰的印象。然后制定出周密可行的初查计划,有条不紊地去执行,才有可能避免因线索质量不高造成的查办难度大、无效劳动多的状况,才有可能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初查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全方位地收集犯罪信息,分析研究新形势下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有效地发现犯罪线索,建立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举报信息机构,收集掌握所有涉案人员的相关资料,建立层次分明的案件查处系统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初查与立案后的侦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特定办案环节和办案方法,因此,在检察活动中不能以初查代替侦查,而应该把握时机,正确处理初查与立案的衔接。最重要的就是及时做好立案侦查及破案的思想,组织及相关行动、部署、措施和应变方案的准备,保证下一步侦查行动能迅速、全面、深入、有效地进行,圆满完成侦查任务。
二、强调改进侦查方法
职务犯罪是智能型犯罪,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有权有势,见多识广,社会经验丰富,为保住党籍、职务、地位而不会轻易交代犯罪事实。因此,如果不善于运用谋略,还是依靠一张纸、一支笔、两条脚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较量,就显得软弱无力,有时甚至过早地暴露了侦查意图,使犯罪嫌疑人增强继续抵抗的“勇气”。要成功突破案件,促使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就必须推行智慧办案和科技办案。
智慧办案应以已获取的有关证据为前提,在对客观事实正确分析判断基础上的谋略运用,其要点是讯问人员不点明犯罪的事实、情节、数额,让犯罪嫌疑人自然供述,以还案件事实的本来面目。侦查人员只要摸清有关情况,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就能在侦查中占据主动。
改进侦查方法的另一个方面,是增强侦查中的科技含量,以科技取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和作案方式的不断翻新,科技强检既成为必要,也成为可能。只有用科技砥砺反贪利剑,我们才能在与犯罪分子的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提高侦查的科技含量,不仅要抓侦查技术装备的建设,而且更要抓侦查技术装备的运用,大力提高侦查人员掌握和运用高科技手段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能力。从而以高昂的斗志和有力的措施,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赵战涛 王建生
一、突出破案重心前移至初查阶段
根据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而获取证据以决定立案的证据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初查,因此,初查是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和采取强制措施的坚实基础。可以说,初查是否成功,直接决定着案件查办的成败。为此,我们要调整侦查思路,改变过去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将侦查重心前移至初查阶段,提高初查质量,逐步形成由证到供的侦查模式。
要提高初查质量,首先要从分析研究举报线索开始,由于举报人本身素质的差异,因此一部分举报线索质量不高,条理不清晰,甚至有捕风捉影,举报不实的现象,对有限的人力、物力造成一定的浪费。认真分析每一起线索的来龙去脉,对其中涉及的人、事、物要有明确的认识和清晰的印象。然后制定出周密可行的初查计划,有条不紊地去执行,才有可能避免因线索质量不高造成的查办难度大、无效劳动多的状况,才有可能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初查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全方位地收集犯罪信息,分析研究新形势下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有效地发现犯罪线索,建立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举报信息机构,收集掌握所有涉案人员的相关资料,建立层次分明的案件查处系统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初查与立案后的侦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特定办案环节和办案方法,因此,在检察活动中不能以初查代替侦查,而应该把握时机,正确处理初查与立案的衔接。最重要的就是及时做好立案侦查及破案的思想,组织及相关行动、部署、措施和应变方案的准备,保证下一步侦查行动能迅速、全面、深入、有效地进行,圆满完成侦查任务。
二、强调改进侦查方法
职务犯罪是智能型犯罪,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有权有势,见多识广,社会经验丰富,为保住党籍、职务、地位而不会轻易交代犯罪事实。因此,如果不善于运用谋略,还是依靠一张纸、一支笔、两条脚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较量,就显得软弱无力,有时甚至过早地暴露了侦查意图,使犯罪嫌疑人增强继续抵抗的“勇气”。要成功突破案件,促使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就必须推行智慧办案和科技办案。
智慧办案应以已获取的有关证据为前提,在对客观事实正确分析判断基础上的谋略运用,其要点是讯问人员不点明犯罪的事实、情节、数额,让犯罪嫌疑人自然供述,以还案件事实的本来面目。侦查人员只要摸清有关情况,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就能在侦查中占据主动。
改进侦查方法的另一个方面,是增强侦查中的科技含量,以科技取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和作案方式的不断翻新,科技强检既成为必要,也成为可能。只有用科技砥砺反贪利剑,我们才能在与犯罪分子的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提高侦查的科技含量,不仅要抓侦查技术装备的建设,而且更要抓侦查技术装备的运用,大力提高侦查人员掌握和运用高科技手段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能力。从而以高昂的斗志和有力的措施,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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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战涛 王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