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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从本案谈刑法上如何定性“碰瓷”行为

据说,“碰瓷”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发明的”。后来“碰瓷”,归属于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碰瓷”现象伴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演化。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它的表现手法不断翻新,其中使用得较多的应当算是“拾金平分”。“碰瓷”行为已严重地侵犯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将其纳入刑法的视野予以谴责和非难。
一、 实例与疑问:“碰瓷”行为如何定性
200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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