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肖维茨:《致年轻律师的信》
豆瓣简介
由于为正义的人和不那么正义的人辩护,艾伦·德肖微茨(Alan Morton Dershowitz)可能是美国最有名也是最直言不讳的律师。作为公民自由和法规的忠实拥护者,他赢得了敬仰者和评论家的尊重,因为他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从事着真正意义上的非凡工作——教师、律师、作家和学者、在《致年轻律师的信》一书中,他把从亲身经历中提炼出来的精神财富,融入到一篇篇关于人生、法律和怎样才能做一个好律师和好人的文章中。
不仅对律师,同时也是对所有寻求完美职业生涯的人,在面临选择职业和拥有一项有意义的事业方面,从选择良师益友到和批评家打交道,从发现职业生涯中的热情到在法庭上激烈辩论的伦理和道德,德肖微茨能够帮你洞察秋毫。在这些过程中,他给出了一些实际的建议,关于输赢,关于帮助他成为法律辩护艺术大师的“职业诀窍”。
《致年轻律师的信》是仿效雷纳·玛利亚·里尔克的《给年轻诗人的信》改编的“诲人不倦”丛书的一种。这套丛书邀请在各行各业有影响的人物撰写文章,意欲展望各学科、各行业的未来,并激励从事该行业的一代又一代后生奋进。我们将陆续推出这套丛书。
作者
1938年9月1日,艾伦·M·德肖维茨出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Brooklyn)的威廉斯堡(Williamsburg),犹太人。曾就读于布鲁克林大学,毕业后进入耶鲁法学院继续深造。入学的第二年,德肖维茨就成为了耶鲁法律评论的编辑。1962年德肖维茨以班级第一的优异成绩完成学业,毕业之后他推迟了哈佛的邀请,而成为美国上诉法院法官戴维德·巴兹隆的助理,之后又成为联邦法院大法官阿瑟·古德伯格的助理。1964年德肖维茨被任命为哈佛法学院的教员。三年后,也就是他28岁时,德肖维茨成为学校历史上最年轻的全职教授。《商业周刊》将其形容为“全美最杰出的法律教育家之一”。
作为一名律师,德肖维茨曾出任O.J.辛普森案、克劳斯·凡·布洛案、泰森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的首席辩护律师,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同时德肖维茨也是一位著名的专栏作家、演讲者、图书评论家和多产作家。他的文章和专栏经常出现在报刊杂志上,他还时常在国家广播电视上发表评论。他的著作《最好的辩护》、《放肆》、《颠覆命运》、《极度的不公》、《最高法院如何控制2000年的总统大选》、《麦卡锡性主义:克林顿、斯塔尔参及已露端倪的宪法危机》、《合理的怀疑:刑事司法系统与O.J.辛普森案件》、《厚脸皮》、《财富揭密》以及《任用的借口》等都流传甚广,并被翻译为各种文字,在全球的销售额已达数百万册。目前德肖维茨居住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市。
由于他为不受欢迎的当事人和不利的案件进行辩护,因而享有盛誉,但同时也引起了不少的争议。针对公众对其为犯有恶劣罪行当事人进行辩护的不理解时,德肖维茨说道:“我们选择为面临死刑或者长期监禁的人辩护,并不代表我们同情这些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或者团伙犯罪……如果说一个杀人犯应当处死,那么就必须经过合法公正的程序剥夺其生命。非经合法程序而剥夺了一个该死的杀人犯的生命绝对是不公正的,同时也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将会导致司法的滥权和不可估量的无辜被告人受害。允许被告享有申辩权利正是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但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位,被告往往又不可能独自行使,这就必须求助于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们,以协助他们行使他们应有的申辩权利。”他曾说:“即使我了解到有一天我为之辩护的委托人可能会再次出去杀人,我也不打算对帮助这些杀人犯开脱罪责表示歉意,或感到内疚。…我知道我会为受害者感到难过,但我希望我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就像一个医生治好一个病人,这个人后来杀了一个无辜的人是一个道理。”他还说,“辩护律师必须用尽一切有利手段去保护委托人,这是他的最高使命,他必须区分爱国之心和律师的职责,只对自己的委托人一个人负责,他必须坚持不管后果如何,如果上天注定必要时要把国家搅乱也在所不惜。”
德肖微茨认为,律师在很大程度上捍卫了美国精神与美国传统,他们以自己的言行随时随地进行着全民普法教育。《圣经》上说,法律公正是必须遵循的。在美国人看来,公正不是最后的结果,而是一个过程。律师所追求的,就是一个尽可能公正的过程,一个不易被人钻空子的严谨的法律体系。
德肖微茨的切身感受是,“案件的胜负决定于开庭前的取证,而不是法庭辩论。”独立取证是律师的良知,即便是自己掏腰包也要这样做。在德肖微茨的办公室,挂着这样一个标语:“不要相信任何人,取证要自己去做。”在德肖微茨看来,高达85%的辩诉交易是件很糟糕的事,这对要上公堂的人其实是一种惩罚。知道自己有罪的人,多半倾向于场外交易,结果他们往往逃脱了罪责。而上法庭的,很多是自信无罪的,但他们却未必能打赢官司。结果是有罪者得到了较少的刑期。
另外,德肖微茨代理的案件有一半是免费为穷人服务的。他的原则是从富人身上多要点钱,以便免费为穷人打官司。也正是因为此,德肖维茨还被誉为“美国最卓越的大众知识分子”。
目录
致谢
前言
第一部分 生活与职业
1 慎重选择你的偶像 Pick Your Heroes Carefully
——没有偶像,也不要崇拜偶像。你可以去仰慕有可敬之处的人们,但要明白,人人都有缺点,有些人的缺点还要更多一些。
——法律不是一个完美的专业,不牺牲某些原则往往难以取得成功。因此,所有的执业律师,以及该行业中的其他大多数人士,必然是不完美的。
2 点亮激情 Live the Passion of Your Times
——激情是原动力,专业性则是完成任务的手段。即使这个手段要求客观、超然,激情仍可以激发出运用该手段的最佳方式。
——成功的律师可以有选择、有节制地将激情作为辩护的工具。但不要滥用激情,否则它就会像喊着“狼来了”的孩子一样,自损效果。
3 树敌有道 Have a Good Enemies List
——应该像挑选朋友一样,仔细挑选你的敌人。一份不错的敌人名单,往往是一个人正直勇敢的标志。
——敌意有时是在在所难免的。所以一定要仔细斟酌你的敌人,弄清你希望谁来喜欢你,谁来厌恶你。通过了解一个人的敌人,我们至少可以对他略知一二。
4 不要做你最擅长的 Don't DO What You're Best At
——需要选择一门职业,或在一门职业中选择一个领域,在才干和满足感之间寻求最佳平衡。选择的结果应该是每天都会为你带来挑战,而且让你一觉醒来就亟不可待地去迎接挑战。
——被授予一项地位显赫的职务固然令人欣喜,甚至有助于职业发展,但除非它在你当时的人生阶段非常适合你,否则接受一项任务就是严重的错误。
5 不要临终遗憾 Don't Have Deathbed Regrets
——现实中的人生之路上并没有醒目的岔路口,它们只是在人们已来不及返回时才表现为岔路口。重要的岔路口是那些仍然在我们面前的。我们必须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学会识别它们。
——生命就是一场冒险,没有命中注定的事情。我们都会犯错误,因做过或没能做过的事情而遗憾。最值得期待的就是从中吸取经验,不被错误的选择所折磨。
6 不要遵循“现成的”建议 Don't Follow "off-the-Rack" Advice
——不要接受那些反映建言者性格和志向的建议,除非你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要弄明白何种情况最适合作为一个独特个体、拥有特定需求和品位的你。并不存在人人都适合的职业道路。
——作为实现另一个目标的手段,而在有限的时间段内做别人的工作,这本身并没有生命错。。。但一定要有退出策略和一张时间表,以免因为惰性和其他法律职业所不具备的诱人薪水和人力支持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7 不要把选择局限在挣钱上 Don't Limit Your Options by Making a Lot of Money
——除非你坚定地倾向于不断提高的高品质生活而不是理想中的职业,否则不要让财富阻碍你作出贫穷时本可以作出的牺牲。那样做太疯狂了。
——钱很重要,想过上舒适的生活,乃至不为钱操心并无不妥。但是在我认识的富人中有太多的人以为钱操心而告终。
8 勿用有限之物换取足够之物 Don't Risk What You Don't Have Enough of to Get More of What You Have Plenty Of
——如果你即将接近这种可能对你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的红线,一定要头脑清醒,想一想你的获利是否值得去冒这种风险。
9 是否存在绝对的道德 Is There an Absolute Morality
——行善通常意味着专门为你的当事人行善,而不是为普天下的大众,更不是为你自己。当你在社会中扮演某种角色时,你就要放弃某些选择。
10 好律师是否应为坏人辩护 Should Good Lawyers Defend Bad People?
——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以赴代表当事人的观点,这正是辩护人职责之所在。
——积极辩护不是为了使你自我感受良好或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感,而是为了帮助当事人以一切合乎道德和法律的手段胜诉。
11 与法律中的麦卡锡主义划清界限 Defending Yourself from Legal McCarthyism
——最危险的想法莫过于认为无须经过正当程序即可揭示事实真相。
12 如何平衡理想主义、现实主义和犬儒主义 How to Balance Idealism,Realism and Oynicism
——用不了多久,年轻的律师就会意识到,没有谁真的想得到正义。人人都想得到的是胜诉,那个将胜诉的愿望掩盖起来的假象才叫正义。
——在这个“胜者通吃”的世界里,理想主义仍有一席之地,但理想主义必须经过现实主义镜片的过滤,以防患上幼稚病。
13 最后的考试 Your Last Exam
——律师职业是由法官、陪审团、高级合伙人、当事人等打分的一系列无休止的考试。
——对容易受到别人评价的专业人士来说,对工作成果制定内部的自我评估标准是很重要的。
——如果你没有准备好让自己的一生都要经受考验,由那些通常不如你的人们评价的话,那么还是在法律界找个双赢的工作吧。好好磨练意志吧,只有死了的当事人才不会评价你!
14 自我怀疑 Self-Doubts
——我们在内心深处比任何人更了解自己的缺点,而且我们认为其他人也都知道这些缺点。只要并非不切实际,自我怀疑就是一种强大的驱动力。否则,它会让人缩手缩脚。
15 完美乃成功之大敌 The Perfect Is the Enemy of the Excellent
16 令人尊敬的职业? An Honorable Profession?
17 揭发事实 Blowing the Whistle
18 好人、坏人、诚实者、说谎者 The Good ,the Bad,the Honest and the Dishonest
——(法律界)对新入行者说的就是一派谎言:它鼓吹诚信,却时常从事和奖励腐败。
——法律界的下一个任务就是要让普通民众能更加容易地分辨出诚实律师和讼棍。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真实的同业评价和对律师的公开评估。
19 客户非朋友 Your Clinet Is Not Your Friend
——当事人不是你的朋友,朋友也不应成为你的当事人。很多律师误以为正在与那个支付了大笔律师费和请客费,闪烁其词的骗子成为知己,结果锒铛入狱。
20 变抱怨为抱负 Stop Whining,Start Winning
——如果不在二十多岁时承受这种压力,将如何面对今后成为合伙人后日益沉重的责任?毕竟,这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和竞争的时代。因此,没有谁可以娇生惯养。
——抱歉,如果你没有昂扬的斗志,那就改行吧——选个挣的少一些的行当。如果你想跻身于世上最赚钱的职业,那就开始努力,停止抱怨。
第二部分 胜利与失败
21 哪里能学到辩护技巧
——虽然伶牙俐齿可能是有效辩护的前提,但它并不能替代后者。
——我所见到的一些最差劲的律师都是仪表堂堂、魅力四射而又愚蠢的。
——高超的智慧对有效辩护来说非常重要,但它决不能代替有效辩护。
——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哪个案子是在法庭上胜出的。案件的成败在于事前准备——在图书馆和案发现场。
——如果有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开设辩护课程一定要参加,要去法庭旁听,最为重要的是,争取到将要雇佣你的最好的律师那里做些事。然后,把所有这些收获结合起来,再出去为了自身而学习。
22 取胜于陪审团:“啊哈”理论
——最有效的辩护并不是律师将论点强行灌输给陪审员,而是让陪审员自己形成该论点或者至少是他人为自己持这样的观点。
23 取胜于法官:政治的公正
——别指望在刑事案件中有什么公平交易,法官对职业前途的关注几乎在每一桩案件中都深深影响着司法的天平,在被告人饱受谴责的热点案件中绝对如此。
——忽视外在因素对司法判决的现实影响会非常天真,而律师是基于其经验,而不是天真来收费的。
做一名成功的辩护律师,关键是从一开始就了解到各种类型案件的不同之处,并相应地作出周密计划。
24 最高法院的辩论
——律师技巧在下级法院要比在最高法院更为有效。
25 谁是你的当事人
——虽然当事人不是你的主人,但一旦做了代理人,你必须仅为他服务。
——当律师对当事人所负的职业义务与律师对一项事业的忠诚发生冲突时,往往不得不作出这种艰难的、得失难以兼顾的决定。
26 失败
——如果一名律师的唯一目标就是胜诉,那做起来并不难。只要挑选可以胜诉的案子就行了。但仅仅胜诉并不是目标。
——那些接手最困难案件的律师最有可能败诉,但他们偶尔也会赢下极端困难的案子,这就是辩护的刺激性。
27 不要低估竞争对手
——绝不要小看了对手。总要把他们想象为至少和你一样聪明。试着用他们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钻到他们的脑子里、心里、肚子里。如果他们有些许有点,那么在对付你的过程中就会显现出来。
——在评估对方律师的智慧、动机和正义感时,要假定他们处于优势。过度准备总要比准备不足好。
28 检察官的盲点
——当律师为某一当事人代理案件时,他应该服务于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不是哪一个假想中的未来当事人。
29 检察官与辩护律师的区别
——辩护律师几乎要为其通常有罪的当事人做纯粹的、一边倒的辩护。当当事人有罪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运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一切手段,防止真相全部暴露。
——检察官却不应控诉一名他认为无辜的被告人。他被要求确保真相能够水落石出。他不得使用对辨方来说很合适的(即使不总是很有效)异常精明的战术。
30 律师的道德——及其他逆喻
——作为一名称职而又有良知的律师,你必须动用某些手段。但如果你是一个为人正派又善于反思的人,你永远不可能完全坦然地接受某些手段。
31 懂得出击和收兵的时机
——知道何时应作出战术上的投降也是一项重要的辩护技巧。不要在你的自负,甚至是你对正误的终极判断的驱动下为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抉择。
——当败诉对当事人的伤害要小于胜诉时,要学会如何屈服。
32 如何对待批评
——永远不要把陌生人的赞誉太当真,如果你不想认真对待陌生人的批评,那么就应以同样的标准来接受陌生人的公开赞誉。
第三部分做个好人
33 好律师可否同时也是个好人?
34 你能否通过“氟化”测试?
35 法学毕业生
36 大学毕业生
37 为何要做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