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权保护是刑事法治的重要内容和终极目标。我国在刑事法治中已经较多地关注了人权保护问题,在刑事法治理念上开始扭转重社会保护而轻人权保障的观念,但在刑事法治中还需进一步树立人权保护观念、改革和完善立法、限制和减少死刑、加强监督制约机制、慎重对待“严打”。
[关键词]刑事法治 人权 罪刑法定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法纪严明而充满人情温馨,个人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人权受到高度尊重的社会。作为调整公权力与私权力最广泛的刑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在刑事法治中已经较多地关注了人权保护问题,但在刑事司法领域仍暴露出对人权保障的不足,与和谐社会极不和谐,如何强化刑事法治中的人权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紧迫的现实课题。
一、强化刑事法治中人权保护的必要性。
人权,是自然人基于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应当享有的和实际享有的,并被社会承认的权利的总和。人权的权利范围与保护程度是一个国家进步与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是区分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现代标志,也是评判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尺。俄国法学家拉扎列夫就曾说“人权是法治国家的精髓,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①]可以说,人权保护是刑事法治理念的基础要求,是刑事法治的重要内容和终极目标,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一)人权保护是刑法发展的必然结果。
刑法是统治者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武器,刑罚权是统治者管理和控制社会有效的手段。由于刑罚权是建立在剥夺或者限制公民自由基础上的,又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为后盾,在行使过程中极有可能被滥用,使无罪的人受到刑罚处罚,或者令罪犯受到超越其罪责之处罚,人们逐渐认识到制约刑罚权的必要性,并在探索刑罚权和人权的兼顾与平衡中,形成了针对国家刑罚权的人权保护体系,因此,人权保护是刑法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人权原则是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已批准加入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依法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是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和价值目标。刑事法治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权原则也应是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刑事立法必须尊重人的尊严、维护人格、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三)刑法是人权保护最有效的手段。
刑法不仅可以通过依法惩罚犯罪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可以保障无罪之人不受刑罚处罚,有罪之人不受与之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不相符的不公正之惩罚。诚如日本刑法学者所言:刑法既是“犯罪人的大宪章”,也是“善良公民的大宪章”[②]。不仅如此,刑法有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其对人权的保护也是最强硬最有效的,如果没有国家刑法的确认和保障,没有刑法确定的保障人权的程序和机制,人权便无法实现。
(四)人权的实现将推动刑法的发展与完善。
从人权保护对刑法发展的作用来看,重视人权、确认和保障人权,将推进刑法的发展。一方面,发展人权要求发展刑法
[关键词]刑事法治 人权 罪刑法定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法纪严明而充满人情温馨,个人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人权受到高度尊重的社会。作为调整公权力与私权力最广泛的刑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在刑事法治中已经较多地关注了人权保护问题,但在刑事司法领域仍暴露出对人权保障的不足,与和谐社会极不和谐,如何强化刑事法治中的人权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紧迫的现实课题。
一、强化刑事法治中人权保护的必要性。
人权,是自然人基于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应当享有的和实际享有的,并被社会承认的权利的总和。人权的权利范围与保护程度是一个国家进步与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是区分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现代标志,也是评判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尺。俄国法学家拉扎列夫就曾说“人权是法治国家的精髓,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①]可以说,人权保护是刑事法治理念的基础要求,是刑事法治的重要内容和终极目标,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一)人权保护是刑法发展的必然结果。
刑法是统治者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武器,刑罚权是统治者管理和控制社会有效的手段。由于刑罚权是建立在剥夺或者限制公民自由基础上的,又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为后盾,在行使过程中极有可能被滥用,使无罪的人受到刑罚处罚,或者令罪犯受到超越其罪责之处罚,人们逐渐认识到制约刑罚权的必要性,并在探索刑罚权和人权的兼顾与平衡中,形成了针对国家刑罚权的人权保护体系,因此,人权保护是刑法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人权原则是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已批准加入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依法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是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和价值目标。刑事法治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权原则也应是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刑事立法必须尊重人的尊严、维护人格、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三)刑法是人权保护最有效的手段。
刑法不仅可以通过依法惩罚犯罪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可以保障无罪之人不受刑罚处罚,有罪之人不受与之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不相符的不公正之惩罚。诚如日本刑法学者所言:刑法既是“犯罪人的大宪章”,也是“善良公民的大宪章”[②]。不仅如此,刑法有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其对人权的保护也是最强硬最有效的,如果没有国家刑法的确认和保障,没有刑法确定的保障人权的程序和机制,人权便无法实现。
(四)人权的实现将推动刑法的发展与完善。
从人权保护对刑法发展的作用来看,重视人权、确认和保障人权,将推进刑法的发展。一方面,发展人权要求发展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