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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关于未成年人盗抢犯罪频发的思考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盗抢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犯罪三种类型的总称,下同)是未成年人犯罪中常见的几种类型,属多发性、频发性犯罪。
笔者对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2004年至2007年4年间所受理的未成年人盗抢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就未成年人盗抢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作初步的探讨。
一、未成年人盗抢犯罪的特点
2004年至2007年四年间,永丰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盗抢犯罪案件45件,判处未成年盗抢罪犯50人。这些案件主要呈以下特点:
1、数量逐年上升,犯罪人数逐年增加。
近年来,未成年盗抢罪犯人数逐年增加。其中,2004年受理未成年人盗抢案件3案3人,2005年受理未成年人盗抢案件7案7人,2006年受理未成年人盗抢案件13案18人,2007年受理未成年人盗抢案件22案22人。起诉后法院判决情况是:2004年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未成年盗抢案犯共3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未成年案犯总数的75%;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未成年案犯的50%;2005年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未成年盗抢案犯共7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未成年案犯总数的85%;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未成年案犯的37.5%;2006年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未成年盗抢案犯共18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未成年案犯总数的85.5%;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未成年案犯的55.5%;2007年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未成年盗抢案犯共22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未成年案犯总数的73.3%;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8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未成年案犯的60%。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盗抢犯罪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四年间增长了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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