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探索和推行“缓刑会见”制度,2009年以来共对1439件、1633名缓刑犯进行缓刑会见,经会见的缓刑犯无一重新犯罪,达到服判息诉、教育和挽救的目的。这项制度的创新之处,是对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以及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等案件中被判处缓刑的人,由法官和相关机构人员会见帮教,共同促其改过自新。
作为司法帮教的一项新实践,缓刑会见在传递司法公正的同时也输送出司法的融融暖意,有效地拉近了司法与缓刑犯的心理距离,增强了缓刑犯真诚悔改、回归社会的决心,把感化、挽救实实在在地做到了缓刑犯的心里去。这项饱含司法人文关怀的“心灵工程”,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破土而出”,这其中蕴含着怎样的制度机理和探索价值?近日,记者走进新郑市人民法院,感知和挖掘制度设计背后的努力和司法深意。
会见+帮教:
“这样的错误我永远不会再犯”
“通过缓刑会见,能有效促使缓刑犯明晓是非,迷途知返,走向新生,这种会见绝对不多余。”谈到缓刑会见的积极作用,新郑法院院长王栋这样告诉记者。
对此番评价更有着切身感受的,是22岁的新郑姑娘唐晓叶(化名)。两个月前,晓叶因起了一时贪念盗窃他人财物,被新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重获自由的她,仍整日郁郁寡欢,心里像压着一块巨石。
为了帮助晓叶尽早走出心灵的阴影,重拾生活信心,新郑法院邀请了公、检、法、司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共同对她进行会见式帮教。
6月8日上午9点30分,新郑法院二楼会议室里,记者见证了这一感人的会见场景。
“从4月份到现在,你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代价,相信你也想了很多。对你判缓刑而非实刑,是希望你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有没有这个信心?”新郑法院常务副院长郭建军沉稳、缓和的语调在晓叶耳畔响起。
“有。”晓叶抿着嘴唇,不过没有抬头。
“判了缓刑,并不意味着就没事了。一年的缓刑期,是对你能否悔改的一个考验。希望你热爱劳动,热爱生活,重新振作起来。”
“幸福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去获取,任何不劳而获的念头都不该再有。”
仔细聆听着会见人循循善诱的开导,晓叶黯然的神色逐渐有了些许光彩,显得没开始那么紧张了。
“你由于一时糊涂犯下了错,对家人、同学、邻居都造成了很大影响,但并不代表就毁掉了一切。今天对你进行缓刑会见,就是想告诉你,我们都在关心着你,社会也没有抛弃你。”参加会见的王栋院长话音未落,泪水开始在晓叶的眼眶里打转,终于滴落在了脸颊上。
“你还年轻,还有很好的未来和生活,要把眼光放远些,看长点,懂得用感恩的心态去回报社会。”
“谢谢!想说的话很多……感谢你们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这样的错误我绝不会再犯。”晓叶一度哽咽,泣不成声。
1633。在新郑法院会见帮教过的缓刑犯中,晓叶正是接受会见的第1633个。
实际上,类似的缓刑会见在新郑法院的实践最早可回溯到2009年。郭建军对3年前的一次会见仍然记忆犹新。2009年6月,郭建军会见了一个女缓刑犯,她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会见时郭建军像大哥哥一样从缓刑期间的注意事项到人生的态度和王某坦诚交流,深受感动的王某泪流满面,激动地说:“没想到俺一个被判了刑的人还能得到法院领导的会见,让俺受了很好的法制教育,以后俺再也不会做违法的事了,回去一定好好做人。”
多次参与会见帮教的郭建军还向记者动情地讲述了关于一位母亲落泪的故事。2010年11月4日上午10点,法院先后对4名缓刑人员进行宣判。其中,被告人成文(化名)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缓刑二年。判决后,法院会同相关单位的人员一起对他们进行了会见。成文的母亲说,这次会见也算是政府对孩子的一次深刻的教育,说明政府并没有放弃她的孩子。说到孩子,这位母亲禁不住掩面而泣。会见后,承办法官又对成文进行了三次跟踪回访,据邻居和所在的村委会反映,成文回来后便去了附近一家工厂打工,表现一直不错。
破题+实效:
“工作要触及缓刑犯内心深处”
作为中央综治委确定的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9个典型培育市县之一,拥有5000年黄帝文化的历史名城——新郑,更是视创新管理机制、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创新,已成为新郑城市蓬勃发展的内生动力。而缓刑会见这一司法创新的萌生,则缘于3年前发生在新郑法院党组中的一次集体“头脑风暴”。
“近年来,新郑市法院每年有缓刑案件几百起,缓刑人员几百人,相当一部分是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甚至是中学生,他们有的是过失犯罪,有的是年少无知犯罪,也有激情犯罪。”参与制度构建的郭建军介绍说,防止这部分缓刑犯重新犯罪,就要把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工作触角延伸到他们的内心深处,不然会给社会稳定带来更大的隐患。
通过基层调研,新郑市法院党组了解到,曾经有些缓刑人员被释放回家后大摆筵席,甚至放烟花庆祝,认为自己完全自由了,在缓刑期间四处耍威风,在周围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怎样能让缓刑犯真正悔罪并严格遵守缓刑考验期相关法律规定,从而减少缓刑犯重新犯罪反弹率呢?
难题催生了灵感。最终,河南电视台《临刑会见》栏目给了新郑法院党组突发奇想的启发。节目主持人采访时
作为司法帮教的一项新实践,缓刑会见在传递司法公正的同时也输送出司法的融融暖意,有效地拉近了司法与缓刑犯的心理距离,增强了缓刑犯真诚悔改、回归社会的决心,把感化、挽救实实在在地做到了缓刑犯的心里去。这项饱含司法人文关怀的“心灵工程”,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破土而出”,这其中蕴含着怎样的制度机理和探索价值?近日,记者走进新郑市人民法院,感知和挖掘制度设计背后的努力和司法深意。
会见+帮教:
“这样的错误我永远不会再犯”
“通过缓刑会见,能有效促使缓刑犯明晓是非,迷途知返,走向新生,这种会见绝对不多余。”谈到缓刑会见的积极作用,新郑法院院长王栋这样告诉记者。
对此番评价更有着切身感受的,是22岁的新郑姑娘唐晓叶(化名)。两个月前,晓叶因起了一时贪念盗窃他人财物,被新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重获自由的她,仍整日郁郁寡欢,心里像压着一块巨石。
为了帮助晓叶尽早走出心灵的阴影,重拾生活信心,新郑法院邀请了公、检、法、司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共同对她进行会见式帮教。
6月8日上午9点30分,新郑法院二楼会议室里,记者见证了这一感人的会见场景。
“从4月份到现在,你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代价,相信你也想了很多。对你判缓刑而非实刑,是希望你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有没有这个信心?”新郑法院常务副院长郭建军沉稳、缓和的语调在晓叶耳畔响起。
“有。”晓叶抿着嘴唇,不过没有抬头。
“判了缓刑,并不意味着就没事了。一年的缓刑期,是对你能否悔改的一个考验。希望你热爱劳动,热爱生活,重新振作起来。”
“幸福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去获取,任何不劳而获的念头都不该再有。”
仔细聆听着会见人循循善诱的开导,晓叶黯然的神色逐渐有了些许光彩,显得没开始那么紧张了。
“你由于一时糊涂犯下了错,对家人、同学、邻居都造成了很大影响,但并不代表就毁掉了一切。今天对你进行缓刑会见,就是想告诉你,我们都在关心着你,社会也没有抛弃你。”参加会见的王栋院长话音未落,泪水开始在晓叶的眼眶里打转,终于滴落在了脸颊上。
“你还年轻,还有很好的未来和生活,要把眼光放远些,看长点,懂得用感恩的心态去回报社会。”
“谢谢!想说的话很多……感谢你们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这样的错误我绝不会再犯。”晓叶一度哽咽,泣不成声。
1633。在新郑法院会见帮教过的缓刑犯中,晓叶正是接受会见的第1633个。
实际上,类似的缓刑会见在新郑法院的实践最早可回溯到2009年。郭建军对3年前的一次会见仍然记忆犹新。2009年6月,郭建军会见了一个女缓刑犯,她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会见时郭建军像大哥哥一样从缓刑期间的注意事项到人生的态度和王某坦诚交流,深受感动的王某泪流满面,激动地说:“没想到俺一个被判了刑的人还能得到法院领导的会见,让俺受了很好的法制教育,以后俺再也不会做违法的事了,回去一定好好做人。”
多次参与会见帮教的郭建军还向记者动情地讲述了关于一位母亲落泪的故事。2010年11月4日上午10点,法院先后对4名缓刑人员进行宣判。其中,被告人成文(化名)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缓刑二年。判决后,法院会同相关单位的人员一起对他们进行了会见。成文的母亲说,这次会见也算是政府对孩子的一次深刻的教育,说明政府并没有放弃她的孩子。说到孩子,这位母亲禁不住掩面而泣。会见后,承办法官又对成文进行了三次跟踪回访,据邻居和所在的村委会反映,成文回来后便去了附近一家工厂打工,表现一直不错。
破题+实效:
“工作要触及缓刑犯内心深处”
作为中央综治委确定的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9个典型培育市县之一,拥有5000年黄帝文化的历史名城——新郑,更是视创新管理机制、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创新,已成为新郑城市蓬勃发展的内生动力。而缓刑会见这一司法创新的萌生,则缘于3年前发生在新郑法院党组中的一次集体“头脑风暴”。
“近年来,新郑市法院每年有缓刑案件几百起,缓刑人员几百人,相当一部分是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甚至是中学生,他们有的是过失犯罪,有的是年少无知犯罪,也有激情犯罪。”参与制度构建的郭建军介绍说,防止这部分缓刑犯重新犯罪,就要把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工作触角延伸到他们的内心深处,不然会给社会稳定带来更大的隐患。
通过基层调研,新郑市法院党组了解到,曾经有些缓刑人员被释放回家后大摆筵席,甚至放烟花庆祝,认为自己完全自由了,在缓刑期间四处耍威风,在周围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怎样能让缓刑犯真正悔罪并严格遵守缓刑考验期相关法律规定,从而减少缓刑犯重新犯罪反弹率呢?
难题催生了灵感。最终,河南电视台《临刑会见》栏目给了新郑法院党组突发奇想的启发。节目主持人采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