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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交通肇事附带民事案件情况分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处理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处理由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近几年来,随着各种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不断发生,相应地,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也逐渐增多。笔者通过对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2003年至2005年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我院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特点,并对审判实务中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
一、交通肇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情况
2003年至2005年我院分别审理交通肇事案件17件、26件、21件,分别占13.6%、16.9%、11.9%。均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平均适用缓刑率为85.9%。
二、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1、案件数量呈曲线波动,缓中有升。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民购买力的增强,我区机动车数量逐年增多,道路交通运行压力亦日益增大,加之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致使交通事故频繁发生。2003年至2005年我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平均占收案总数的14.1%,成为仅次于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案件的多发性案件类型。且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占附带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51.9%。
2、诉讼标的较大,调解结案率较高。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我院受理的交通肇事附带民事案件标的总金额321.57万元,占全部附带民事诉讼标的额的51.76%。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调解成功率平均为81.5%,是同期民事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调解率的2-3倍。因为此类案件被告人及其家属为了达到从轻处罚的目的,一般都会在刑事部分判决前积极响应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调解方案,想方设法对被害人作出赔偿,故此类案件调解的基础较好,成功的可能性较大。
3、量刑上呈现轻刑化,缓刑适用率高。从两年来判处生效的犯罪分子的量刑情况看,均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占100%。其中判决适用缓刑的比例较高,占85.9%。 因为交通肇事案件属过失犯罪,大部分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加上被告人及其亲属在事故发生后大多积极进行赔偿,故在量刑幅度上亦酌情从宽。
二、审判实务中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1、区别对待,准确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属于过失犯罪,行为人一般主观恶性较低,且执法机关通过行政、经济手段如吊销证照、罚款等形式较有效地阻却了肇事者重新犯罪的可能,故此类案件再犯的情况较少,从我区近年来所审结的交通肇事案件亦可看出这一点。因此对交通肇事者适用缓刑社会危害性较低。但从相反的角度而言,如果过多的适用缓刑就会减弱刑罚的打击力度,使部分肇事者有恃无恐,对社会公众亦起不到震慑作用。故在审判实践中应对此综合考量,依法把握好缓刑的适用尺度,以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于肇事后具有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经济损失等体现肇事者悔罪表现情节的,可以考虑从轻、减轻处罚,并尽量多适用缓刑。对于主观上确有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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