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指国家对受到犯罪侵害而未能从犯罪人或其他渠道得到充分赔偿的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通过相应程序给予一定补偿的制度。[1]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要求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对因犯罪行为导致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亲属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努力使被害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本文旨在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意义做一探讨。
一、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实现正义的需要
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以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许多思想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正义观。柏拉图认为,正义是每个阶级成员必须专心致力于本阶级的工作,且不应干涉其他阶级成员所干的工作。亚里士多德将正义分为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分配正义主要关注的是在社会成员或群体之间进行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配置的问题。当一条分配正义的规范被一个社会成员违反时
一、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实现正义的需要
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以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许多思想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正义观。柏拉图认为,正义是每个阶级成员必须专心致力于本阶级的工作,且不应干涉其他阶级成员所干的工作。亚里士多德将正义分为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分配正义主要关注的是在社会成员或群体之间进行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配置的问题。当一条分配正义的规范被一个社会成员违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