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刑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正当行为”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看似犯罪,实则属于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在法律上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我国的刑法论著中一般称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在德日等国的刑法称之为“违法阻却事由”(合法化事由或正当化事由)
在刑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正当行为”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看似犯罪,实则属于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在法律上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我国的刑法论著中一般称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在德日等国的刑法称之为“违法阻却事由”(合法化事由或正当化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