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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论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论基础

[内容提要]: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法律事实和程序事实应达怎么的证明标准,确立证明标准赖以建立的基础是什么?本文试着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中的可知认与不可知论、认识的有限性;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各方利益的平衡;以及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层次性,即不同的阶段需要不同的证明标准、不同的举证责任主体需要不同的证明标准、不同的证明对象需要不同的证明标准等方面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论基础进行探讨。
[关键词]:证明标准 认识论 保障人权 平衡理论 证明标准的层次性
一、理论基础之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中,第一,认为世界上只有未知的事物,却没有不可知的事物,人的认识能力没有原则上不可逾越的界限。这是诉讼证明活动赖以建立的基础,如果客观世界是不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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