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抢夺、盗窃是多发性的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曾先后作出《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指导法院审判工作,但是,抢劫、抢夺、盗窃犯罪案件的情况比较复杂。时下,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开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新类型的“两抢一盗”案件大量涌现,各地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遇到了不少新情况,随之而生的法律适用新问题亦困扰着法官,为准确适用法律,笔者试从罪、责、刑角度入手分析,笔者通过典型案例阐释盗抢案件审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构成何罪的问题
(一)罪与非罪的问题
例如,盗窃罪的秘密具有主观性,是指行为人主观上自以为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不知晓,因此即使在客观上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知晓也符合盗窃罪的秘密特征。同时,盗窃罪的秘密具有相对性,是指行为时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不知晓,即使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事后知晓也应当认为符合盗窃罪的秘密特征。根据这一解释,轰动一时的“许霆盗窃案”中即使许霆使用本人实名的银行卡取款,事后银行能够追查到许霆,只要许霆在取款当时银行不知晓,就应当认为是秘密窃取。总之,许霆的行为是利用自动取款机的故障在银行当时不知晓的情况下恶意取款,其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并非无罪。
(二)此罪与彼罪的问题
例如,丁因为赵六欠3万元久拖不还,十分恼怒,某日将赵六截住索取债务,赵六说暂时没钱还账,丁便对赵六殴打,发现赵六包中有1万余元现金,即将钱抢过抵债,并认为赵六有钱不还故意赖帐,又对其一顿暴打致轻伤
一、构成何罪的问题
(一)罪与非罪的问题
例如,盗窃罪的秘密具有主观性,是指行为人主观上自以为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不知晓,因此即使在客观上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知晓也符合盗窃罪的秘密特征。同时,盗窃罪的秘密具有相对性,是指行为时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不知晓,即使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事后知晓也应当认为符合盗窃罪的秘密特征。根据这一解释,轰动一时的“许霆盗窃案”中即使许霆使用本人实名的银行卡取款,事后银行能够追查到许霆,只要许霆在取款当时银行不知晓,就应当认为是秘密窃取。总之,许霆的行为是利用自动取款机的故障在银行当时不知晓的情况下恶意取款,其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并非无罪。
(二)此罪与彼罪的问题
例如,丁因为赵六欠3万元久拖不还,十分恼怒,某日将赵六截住索取债务,赵六说暂时没钱还账,丁便对赵六殴打,发现赵六包中有1万余元现金,即将钱抢过抵债,并认为赵六有钱不还故意赖帐,又对其一顿暴打致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