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法官根据依法查明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量刑,大体上是公正的。但是却缺乏总体上统一的量刑规范和科学的量刑方法。而依靠法官主观经验的量刑往往会带来量刑结果的差异性,引起舆论的炒作,影响司法的公正性以及公信力。本文试图从量刑规范化的角度对构建我国相对独立的量刑制度进行探索。
【关键词】 量刑制度 规范化
一、量刑制度的基本指导原则
1.依法量刑原则
在刑事司法领域,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已经成为至理名言,因此,在刑事量刑既要考虑传统量刑方法的合理因素,又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结合案情来进行量刑,但是必须严格遵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裁量,不能根据主观意志自由量刑。
2.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社会经济与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刑事案件日益呈现出多发性与多变性,因此,在量刑方法、量刑步骤,基准刑的确定、重要量刑情节的适用标准方面都存在诸多的差异性,要想做到量刑的公正与均衡,在具体操作中,必须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综合考虑各地以及个案的差异性,全面把握量刑的标准。
3.罪责相适应原则
目前,我国的社会治安状况依然非常严峻,抢劫、盗窃等重大社会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将一般惩罚与特殊预防进行结合阐述,强调以社会的规范化意识对犯罪分子进行改造,使之适应社会的整体利益的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危害,实现刑罚效果的最大化 。
二、构建我国规范化的量刑制度
(一).构建规范化量刑制度的可行性与急迫性
1.构建规范化的量刑制度是我国刑事量刑改革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刑事量刑的公开与公正,实现量刑的科学性,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和完善规范化的量刑程序。而且,在实践中,刑事审判主要是围绕定罪与量刑展开的,因此,在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中, 要实现公正司法,罚当其罪,构建科学的量刑规范制度实属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经之路。
2.构建规范化量刑制度可以有效制约法官量刑的主观随意性
尽管我国刑法已经对具体的犯罪规定了具体的法定刑,但是在实践中,法官的量刑仍然具有主观随意性的空间,导致大量案件当事人对判决的信服度低,对法官的公正性经常提出质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院公正司法的公信力,不利于我国刑事审判的和谐。因此,构建规范化的量刑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法官的量刑提供一定的尺度,为司法监督提高更加精确的衡量标准。
3.构建规范化的量刑制度不会产生公正与效率的矛盾
有人担心,建立独立的规范化量刑制度可能降低审判效率,使本已紧张的司法资源更加紧张。其实,追求公正是刑事司法领域大力关注的方向,建立独立的规范化量刑制度可能在开始对审判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从长远的发展角度看,量刑制度的规范化更能达到刑事审判的目的,实现罚当其罪,使刑法手段是一种医治矫正的措施,以此来帮助犯罪者回归社会,尽管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但是却是和人本主义、人道主义的精神相契合的,其博大的人文关怀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二)构建我国规范化量刑制度的模式
1. 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相对独立的量刑模式
量刑即对被告人应处刑罚的度量与计算,法官对被告人的量刑的依据是宽幅度的法定刑
【关键词】 量刑制度 规范化
一、量刑制度的基本指导原则
1.依法量刑原则
在刑事司法领域,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已经成为至理名言,因此,在刑事量刑既要考虑传统量刑方法的合理因素,又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结合案情来进行量刑,但是必须严格遵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裁量,不能根据主观意志自由量刑。
2.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社会经济与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刑事案件日益呈现出多发性与多变性,因此,在量刑方法、量刑步骤,基准刑的确定、重要量刑情节的适用标准方面都存在诸多的差异性,要想做到量刑的公正与均衡,在具体操作中,必须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综合考虑各地以及个案的差异性,全面把握量刑的标准。
3.罪责相适应原则
目前,我国的社会治安状况依然非常严峻,抢劫、盗窃等重大社会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将一般惩罚与特殊预防进行结合阐述,强调以社会的规范化意识对犯罪分子进行改造,使之适应社会的整体利益的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危害,实现刑罚效果的最大化 。
二、构建我国规范化的量刑制度
(一).构建规范化量刑制度的可行性与急迫性
1.构建规范化的量刑制度是我国刑事量刑改革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刑事量刑的公开与公正,实现量刑的科学性,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和完善规范化的量刑程序。而且,在实践中,刑事审判主要是围绕定罪与量刑展开的,因此,在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中, 要实现公正司法,罚当其罪,构建科学的量刑规范制度实属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经之路。
2.构建规范化量刑制度可以有效制约法官量刑的主观随意性
尽管我国刑法已经对具体的犯罪规定了具体的法定刑,但是在实践中,法官的量刑仍然具有主观随意性的空间,导致大量案件当事人对判决的信服度低,对法官的公正性经常提出质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院公正司法的公信力,不利于我国刑事审判的和谐。因此,构建规范化的量刑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法官的量刑提供一定的尺度,为司法监督提高更加精确的衡量标准。
3.构建规范化的量刑制度不会产生公正与效率的矛盾
有人担心,建立独立的规范化量刑制度可能降低审判效率,使本已紧张的司法资源更加紧张。其实,追求公正是刑事司法领域大力关注的方向,建立独立的规范化量刑制度可能在开始对审判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从长远的发展角度看,量刑制度的规范化更能达到刑事审判的目的,实现罚当其罪,使刑法手段是一种医治矫正的措施,以此来帮助犯罪者回归社会,尽管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但是却是和人本主义、人道主义的精神相契合的,其博大的人文关怀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二)构建我国规范化量刑制度的模式
1. 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相对独立的量刑模式
量刑即对被告人应处刑罚的度量与计算,法官对被告人的量刑的依据是宽幅度的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