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侵占案件相关实务问题探究

[内容摘要]侵占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由法院直接受理,但这种做法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不利于打击侵占犯罪。本文从法理和司法实践的角度就侵占案件的管辖机关和起诉形式作一探讨。
[关键词]侵占 立案侦查 起诉
侵占罪是指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并且拒不交出的行为。刑法同时规定本罪告诉才处理。一般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的起诉,并依法作出判决。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侵占案件能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及是否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识不一,不利于打击此类犯罪。
一、侵占案件能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侵占罪告诉才处理,主要是因为,侵占行为主要侵犯的是特定对象的财产权,较之盗窃、诈骗等针对不特定人的财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要小,且多发于熟人之间,将告诉权赋予被害人,有利于矛盾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但是否可以据此认为,侵占罪只能由被害人自行收集证据向法院告诉,排除公安机关的介入侦查? 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对于自诉性质的侵占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出现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被害人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况,并由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告诉,公安机关才能介入侦查,否则,公安机关不得介入立案侦查,如果立案后发现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应当撤案,告知被害人自行向法院起诉,如果加害人被羁押的,应立即予以释放。
第二种意见认为对于侵占罪,公安机关在被害人要求或者在征得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立案侦查,并不局限于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从法律规定上看,虽然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都规定包括侵占罪在内的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这仅仅是对侵占案件告诉形式的规定,并没有禁止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部委规定”)第4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
(一)故意伤害案(轻伤);
(二)重婚案;
(三)遗弃案;
(四)侵犯通讯自由案;
(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由此可以看出,六部委已经明确公安机关对轻微刑事自诉案件立案侦查的条件是被害人掌握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或者被害人要求由公安机关处理。“规定”第一款第(八)项的 “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已经涵盖了侵占罪,因为侵占罪在刑法分则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之列。
第二、从刑法理论上看,一方面,如前所述,刑法、刑诉法规定自诉案件的出发点是考虑到自诉案件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事实相对比较简单、多发于亲朋好友之间,因此将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的决定权赋予被害人,既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又有利于案件的解决,维护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设置自诉案件也是对被害人权利的一种保障,对于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不予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径行起诉,拓宽了救济渠道,同时也是对公安机关的一种外部制约。但并不能因此认为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得介入,公安机关对自诉案件的侦查应当是作为被害人自诉权利的一种补充,在被害人无力自诉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第三、从司法实践上看,规定侵占罪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是打击此类犯罪的现实需要。侵占案件有时非经一定的侦查措施和手段难以找到犯罪对象,尤其是那些发生在外地的侵占案件、侵占他人遗忘物、埋藏物的案件,即使找到加害人,一来由于被害人证据意识、精力等诸多限制难以掌握有力的犯罪证据,二来即便掌握了犯罪证据,因缺乏对加害人的强制措施,也难以确保诉讼阶段加害人能主动到案,其结果往往是案件久拖不决或者使加害人完全逃避法律的制裁,这与刑事法律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财产的任务和目的相悖。因此,打击此类侵占行为,都迫切需要公安机关的介入。
通过上述分析,应该说公安机关对侵占罪立案侦查既有现实的需要,也符合刑法基本原则的精神

工匠精神    追求卓越专注、专业、精益求精

律师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