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决策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各方行动全力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序幕已经拉开。对于商业贿赂犯罪应由谁来侦查,这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之一。如何将此项斗争推向高潮、引向深入,以便更有效地惩治商业贿赂犯罪呢?
笔者认为:商业贿赂犯罪不宜由检察机关统一侦查。尤其在当前还没有统一法律法规出台之前,仍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定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犯罪。这样才能捏紧拳头,形成合力,更有效地发挥各自职能,有效打击和遏止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发生。因为商业贿赂犯罪涉及面广量大且犯罪手法又形式多样,如不分主次硬性规定商业贿赂犯罪由单一机关侦查均是不妥的,也是与法无据的,更不符合当前的实际和司法实践的要求。从司法实践看: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应是突出抓好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工作,且重点又是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犯罪。
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的大案要案,任务十分艰巨与繁重。所以,不宜把全部大量的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律“划归”检察机关统一侦查。此外,再从当前商业贿赂犯罪猖獗与惩治打击不力的现状来看:也不宜把全部大量的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律“划归”检察机关统一侦查。因这样做既不利于其集中精力,全力打击,也不利于其明确重点,各个击破,更谈不上其形成合力和 “严打”态势了。当然检察机关在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时,同时发现与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合谋而共同犯罪的、一并可由检察机关查处,或由检察机关查处更为方便及时的则另当别论。近来,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贯彻全过程。我们一定要吃透上面精神,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法院网
郭端阳
笔者认为:商业贿赂犯罪不宜由检察机关统一侦查。尤其在当前还没有统一法律法规出台之前,仍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定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犯罪。这样才能捏紧拳头,形成合力,更有效地发挥各自职能,有效打击和遏止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发生。因为商业贿赂犯罪涉及面广量大且犯罪手法又形式多样,如不分主次硬性规定商业贿赂犯罪由单一机关侦查均是不妥的,也是与法无据的,更不符合当前的实际和司法实践的要求。从司法实践看: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应是突出抓好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工作,且重点又是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犯罪。
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的大案要案,任务十分艰巨与繁重。所以,不宜把全部大量的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律“划归”检察机关统一侦查。此外,再从当前商业贿赂犯罪猖獗与惩治打击不力的现状来看:也不宜把全部大量的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律“划归”检察机关统一侦查。因这样做既不利于其集中精力,全力打击,也不利于其明确重点,各个击破,更谈不上其形成合力和 “严打”态势了。当然检察机关在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时,同时发现与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合谋而共同犯罪的、一并可由检察机关查处,或由检察机关查处更为方便及时的则另当别论。近来,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贯彻全过程。我们一定要吃透上面精神,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法院网
郭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