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现象,在世界各国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妇女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其中男女两性不平等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是导致家庭暴力至今仍频频发生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人权,同时也是对家庭关系的破坏和对社会文明的摧毁。社会文明的进步需要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 我国至今为止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不仅在立法上存在着不足,在司法和执法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使家庭暴力游离于法制观念以外,家庭暴力没有能够在法律上得以有效地遏止。众多受害者特别是女性因受家庭暴力的迫害,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存在重大缺憾,在实践中难以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进行家庭暴力防治的专门性立法工作已成为摆在立法机关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