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是我国经济类犯罪中的一个重要罪名。笔者所在的渝东南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税收意识较差,税收执法薄弱,偷逃税款的刑事案件较少,公、检、法三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认识不统一,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一定偏差。加之《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01条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将罪名由原来的“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对犯罪手段、量刑的标准、罚金的倍数、免责的条款等进行了全面修改、补充。因此,对逃税罪进行深入研究更显必要和迫切。本文从具体的司法实践出发,对逃税罪法律适用中的难点、疑点作了一定的归纳、厘清,以期能对正确理解和适用逃税罪有所裨益。
一、逃税行为之惑——如何理解逃税罪中的“不申报”行为
《刑法修正案(七)》不仅改变了罪名表述,还对逃税罪罪状采用了概括的方式
一、逃税行为之惑——如何理解逃税罪中的“不申报”行为
《刑法修正案(七)》不仅改变了罪名表述,还对逃税罪罪状采用了概括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