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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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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精神病吗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同性恋”不是病一、疑问的由来网上许多同性恋维权人士都引用过这句话:“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把“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单中删除,实现了同性恋非病理化。而此前,同性恋被归类为性变态。”然而有些反同人士却反驳: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里面明确说明了同性恋属于精神障碍,某些极端反同人士甚至说同性恋是一种“病”,是“性变态”。我查找了一下CCMD-3文档,里面有一句话:“某些精神障碍或亚型在国内有继续保留或增添的必要。如神经症、复发性躁狂症、同性恋等。”但是,我通过百度搜索,也找到了多篇2001年的新闻页面,比如央视网(http://www.cctv.com/news/science/20010415/205.html),北方网(http://tech.enorth.com.cn/system/2001/03/12/000030812.shtml),搜狐网(http://news.sohu.com/24/39/news144313924.shtml)等,都报道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将于2001年4月20日出版发行,在新版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的定义非常详细,同性恋的性活动并非一定是心理异常,由此,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到底CCMD-3文档中对同性恋是怎样解释与说明的,我也糊涂了。 二、查阅权威文档与解释2001年3月2日,万延海(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协调人)给中华精神科学会"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工作组组长陈彦方教授打了电话。陈彦方教授说,"我们认为同性恋性行为是正常的",但是考虑到一些个体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焦虑和苦恼,保留"自我不和谐的同性恋",从而和世界卫生组织第十版国际疾病分类(ICD-10)保持一致。同时,陈彦方教授指出,CCMD-3里的"同性恋"和社会上普遍指的同性恋有些不同,因为CCMD-3的诊断对象只包括那些自我感觉不好并希望寻求治疗的同性恋者。我从CCMD-3的文档里也找到了相关说明:“62.3性指向障碍[F66与性发育和性指向有关的心理和行为障碍]指起源于各种性发育和性定向的障碍,从性爱本身来说不一定异常。但某些人的性发育和性定向可伴发心理障碍,如个人不希望如此或犹豫不决,为此感到焦虑、抑郁,及内心痛苦,有的试图寻求治疗加以改变。这是CCMD—3纳入同性恋和双性恋的主要原因。”我也查阅了一下已废止的CCMD-2-R文档,它明确将同性恋归为“性变态”的范畴,如下:“62 性变态(302;F64~F66)    62.0 性指向障碍(302;F65~F66)        62.00 同性恋(302.0;F66.×1)        62.01 恋物癖(302.8;F65.0)        62.08 其它性指向障碍(302.8;F65.8,F66.8)        62.09 未指定的性指向障碍(302.9;F65.9,F66.9)……    62.0 性指向障碍        62.00同性恋(302.0;F66.×1)            在正常生活条件下对同性成员持续表现性爱倾向,包括思想、感情和性爱行为,对异性缺乏或减弱性爱倾向,也可有正常的性行为。            【诊断标准】一、符合性变态的诊断标准。二、从少年时期开始,在可与异性经常接触的环境中,持续表现对同性成员的性爱倾向,不论个体对此种倾向和谐接受(ego-syntonic)或厌恶烦恼(ego-dystonic),均属此诊断。三、对异性成员可持续缺乏性爱倾向,因此难以建立和维持与异性成员的家庭关系。” 三、总结与辟谣由此可见,现行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传达出正确解释应该是:同性恋不是性变态,也不是病,不是精神障碍。而且CCMD-3从没有说“性取向需要矫正或矫治”(因为同性恋不是性变态,如前所述)。但CCMD-3保留了一个和“同性恋”相关的特例,即,某些有同性恋心理的人士,由于不认同自已是同性恋,或者受到了家庭和社会的压力而出现焦虑和苦恼,以至于达到心理障碍的级别,需要治疗,这被CCMD-3划归为精神障碍。 四、本人的延伸观点根据第三部分的“总结与辟谣”,我认为,CCMD-3划归的这种与“同性恋”相关的精神障碍,所有医生和每一个人,不应该简简单单说“治疗同性恋”,这是不严谨的,而应该说“治疗同性恋相关精神障碍”。另外,对于一位有“同性恋相关精神障碍”的患者,我们应该怎样定性他的性取向?1. 如果他的性取向是同性恋,那么他出现精神障碍,可能是因为自己对“同性恋”的认知度太低,无法接受自己,或者由于受到家庭和社会的压力造成的。(这种情况下,他很可能会强迫自己去喜欢异性)2. 如果他的性取向是异性恋,那么 他出现同性恋心理,可能是由于他在生活其它方面受到刺激或过多的压力,以至于造成这种性心理失常。3. 至于“双性恋”,我本人认为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双性恋,他要么是同性恋,要么是异性恋,可以用前两种情况解释。 总之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和已废止的旧标准相比,确实已经明确将把“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单中删除。点击阅读往期热点文章:  将生死不明的“性猝死”嫖客丢弃的行为如何定性?一起判三缓五诈骗案为何经最高院复核后重审改判无罪?法院副院长被控私藏弹药一审获刑三年再审改判无罪被控随意打开车门致电动车主误撞死亡为何最终宣告无罪?向失足妇女传授卖淫技巧如何定性?强制妇女为其口淫并吞咽某种液体的行为如何定性?云南农民在家中拌化肥一审被判十年二审宣告无罪马阳杨律师,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现就职于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辩护以及纺织面料类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欢迎咨询微信号:myyznl或者扫码抑或拨打1396752875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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