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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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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松井石根 ---南京大屠杀罪魁祸首(节选)

松井是日本陆军的高级军官,1933年晋级为大将。他在陆军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其中,包括在关东军及参谋本部的服务在内。
松井在1935年退役,在1937年因指挥上海派遣军而复返现役。接着,被任命为包括上海派遣军和第10军的华中方面军司令官。他率领这些军队,在1937年12月13日占领了南京市。
中国军队在南京陷落前就撤退了,因此所占领的是无抵抗的城市。接着发生的是日本陆军对无力的市民进行了长期的最恐怖的暴行。日本军人进行了大批屠杀、强奸、劫掠及放火。尽管日本籍的证人否认曾大规模进行残虐行为,但是各种国籍的、无可置疑的、可以凭信的中立证人的相反的证言是压倒有力的。这种暗无天日的犯罪是从1937年12月13日占领南京市开始的,迄至1938年2月初还没有停止。在这六七个星期中,数以千计的妇女被强奸,十万以上的人被屠杀,无数的财产被盗劫与焚毁。当这些恐怖的突发事件达到最高潮时,即12月17日,松井进南京城并曾停留5天至7天左右。根据他本身的观察和幕僚的报告,他理应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自己承认曾从宪兵队和领事馆人员那里听说过他的军队有某种程度的非法行为。在南京的日本外交代表曾每天收到关于此类暴行的报告,他们并将这些事报告给东京。本法庭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松井知道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对于这些恐怖行为,他置若罔闻,没有采取任何有效办法来缓和它。对于这类暴行具有责任的军队是属他指挥的。他是知道这类暴行的。他既有义务也有权力统制他自己的军队,和保护南京的不幸市民。由于他怠忽这些义务的履行,不能不认为他负有犯罪责任。
本法庭根据罪状第55项判决被告松井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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