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被告人程桂凤于2015年2月16日乘坐T370次列车从广州前往绥中,次日列车经过天津站后,乘警在巡视车厢时,在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中童鞋内发现两袋晶体。经讯问,被告人程桂凤对明知所携带物品为甲基苯丙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上述毒品被公安机关全部扣押。经检测并鉴定,两袋晶体共重4.37克,成分均为甲基苯丙胺。被告人程桂凤经锦州铁路公安处锦州车站公安派出所现场尿液检测,结果为阴性。 【案件焦点】
运输毒品案件是否适用走私、贩卖、制造毒品案件同一处刑标准。笔者认为,应当将运输毒品罪的处刑标准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区别开来。
【法院裁判要旨】
锦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桂凤明知是毒品而携带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程桂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程桂凤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系初犯,采纳公诉机关提出的被告人程桂凤具备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意见和量刑建议,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程桂凤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程桂凤犯运输毒品罪
被告人程桂凤于2015年2月16日乘坐T370次列车从广州前往绥中,次日列车经过天津站后,乘警在巡视车厢时,在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中童鞋内发现两袋晶体。经讯问,被告人程桂凤对明知所携带物品为甲基苯丙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上述毒品被公安机关全部扣押。经检测并鉴定,两袋晶体共重4.37克,成分均为甲基苯丙胺。被告人程桂凤经锦州铁路公安处锦州车站公安派出所现场尿液检测,结果为阴性。 【案件焦点】
运输毒品案件是否适用走私、贩卖、制造毒品案件同一处刑标准。笔者认为,应当将运输毒品罪的处刑标准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区别开来。
【法院裁判要旨】
锦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桂凤明知是毒品而携带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程桂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程桂凤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系初犯,采纳公诉机关提出的被告人程桂凤具备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意见和量刑建议,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程桂凤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程桂凤犯运输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