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判处机关管制的被告工资问题的批复 admin | 2018-01-09 阅读 11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1957-5-16执行日期:1957-5-16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4月15日〔57〕高法办字第14号报告收悉。关于被判处机关管制的被告的工资问题,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即:被判处机关管制的被告,在管制期间,不叙职位,其工资问题,应当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其所担负的工作,给以相应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