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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鉴定(二)教你看懂毒品的检验报告

来源:“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公号毒品鉴定(二)——之教你看懂毒品的检验报告辩护律师在办理毒品类案件时,卷宗中必然会有这样一份鉴定意见:关于毒品的物证检验报告。完全看懂这份报告,需要法学、法医学的专业知识。看懂的前提是要了解毒品检验报告的规范形式。一、检验报告的标题平常我们老说毒品鉴定报告,其实这是一种不规范的说法,对毒品的鉴定意见应称之为物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名称决定了其属性,叙述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记住啦,以后不要让内行怀疑你的专业能力。标题下面有一行类似案号一样的文字,每个案号代表一份鉴定意见,“仅此一家”。二、检验报告的结构一份完整的检验报告由三部分组成:绪论、检验、检验意见。(一)绪论绪论包含委托单位、送检人、送检时间、案情摘要、送检物证及样本、检验要求、开始检验日期七个子目录。1.委托单位根据《公安机关物证鉴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委托单位的范围限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机关、国安、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仲裁机构委托的鉴定。必要时,也是可以受理律师事务所委托的鉴定的,不过要经物证鉴定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你懂的。2.送检人送检人一般是案件的侦查人员,《规则》要求提交送检人身份的有效证件。3.两个时间:送检时间、开始检验日期《规则》规定:物证鉴定机构是否受理鉴定,应当在收到鉴定委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鉴定委托单位作出答复,并告之可能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间。因此,辩护律师在检验报告上要注意查看送检时间和开始检验的日期是否超过了2个工作日。4.案情摘要侦查机关对案情的简要描述:时间、地点、抓获经过、毒品数量等,以便于鉴定人对鉴定事项有初步的了解,另外一个作用,可能在于毒品数量达到死刑标准时,提醒鉴定人特别慎重,不仅要检测毒品成分,还应检测毒品含量。5.送检物证及样本送检物证必须标号,描述外观,取样称量。一般取样10mg制成样品溶液,如果样品溶液中目标物浓度过低,可适当增加样品称量量2倍~10倍。6.检验要求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要查验毒品检材的来源、包装和收集方法,核对名称、数量、重量和状态等,避免检材受到污染,保证样本与被检测物质的同一性;是否需要补送检材和样本。根据案件掌握的信息,能否检测出被查获的毒品成分。(二)检验以检验氯胺酮为例,检验依据国家标准GB/T29637-2013《疑似毒品中氯胺酮的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将检材处理后进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并用外标法定量。留点悬念,此检验原理下期见。(三)检验意见检验意见是对被送检毒样的成分作出说明。对必须作毒品含量鉴定的三类案件: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案件;对有证据表明查获的毒品含量极少,有大量掺假可能的;新型毒品或成分复杂的,还须有毒品含量说明。三、检验报告的尾部检验报告尾部包括两名以上鉴定人实名签字,鉴定人的技术职务、制作日期。且加盖“物证鉴定专用章”。鉴定人持有《鉴定人资格证书》,并被物证鉴定机构聘任方可从事鉴定工作。如果是本案的侦查人员,应当回避。这种情况,辩护律师应该特别注意。签名下面的日期有无特别意义?《规则》规定物证鉴定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鉴定,出具鉴定文书;当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情况特殊的除外,也是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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