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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家庭对青少年犯罪之影响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性、人生理想的启蒙教育所,是未成年人生活时间最长、最重要的外部环境。家长与子女关系密切,接触多,对子女的影响也最大。因此,家庭是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和行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家庭是一条必不可少的重要防线。随着社会环境变迁和经济急剧转变,家庭也面对相应的压力和考验,在角色和功能方面也起了重大的变化。除了结构的转变及功能的削弱外,问题家庭也日益增加,极易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本文拟从家庭问题的变化、问题家庭的负面影响等方面,作一些探讨,突出家庭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问题家庭的变化。
所谓“问题家庭”,主要是指在家庭结构、家庭气氛、家长教育方式和教育态度、家长本人修养与作风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缺陷的家庭。
过去,我们一般将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家庭描述为溺爱型、粗暴型、贫困型等。但随着社会发展,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往的归类并不能涵盖或解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原因,如许多家庭收入状况良好、父母文化程度较高而孩子最终却走上了犯罪道路,这与以往论述并不相符。当前,问题家庭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家庭生产功能得到强化。
进入社会转型时期以来,我国呈现出一派城乡劳动力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经商务工的生气勃勃的社会景象,许多家庭摆脱了贫困,开始走上了富裕道路。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社会竞争更加激烈,下岗多、就业难冲击着不少家庭,家庭的趋利行为、谋生要求得到加强,这就带来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家长们一门心思扑在生产创收上,必然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照顾、教育孩子。其二,许多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甚至年龄更小的小孩本应坐在教室里接受学校教育,却由于一些家长的短视行为而让他们混杂于劳动大军之中,或跟着做工经商的父母四处迁徒流动。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的增多,莫不与一些家庭过于追求实现生产功能,弱化对子女的教育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家庭教育走入误区。
由于当前社会竞争激烈,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生活的更好一些,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不甘平庸”的父母使出浑身解数,对孩子的学习表现出近乎“疯狂”的财力和精力投放,使现在家庭教育往往容易走入两个误区:在生活上给予孩子无微不至的关心呵护,要啥给啥,既使是“天上的星星”,父母也会给他摘,具有放任、溺爱的一面;而在心理上将孩子视作可以任意处置的私有财产,从不将孩子看作是有独立人格的平等主体,要求孩子绝对地服从自己,希望子女按照他们为其设计的发展蓝图去成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只重视智力知识的学习掌握,而忽视孩子性格品性、道德情操的培养、教育,具有专制独裁的一面。
3、残缺家庭增多。
目前,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在城镇,三口之家已非常普遍,传统家庭的帮助、保护和监督功能正在弱化。现代生活的冲击,离婚现象较为普遍,单身家庭数量上升。而城市人群是由不同观念,不同背景,不同利益的人迁徙聚合的,人际关系比较淡薄,社区控制力十分微弱。家庭破裂对个人行为约束极少限制。这对于生长于家庭中的儿童和青少年来说,必然使他们不能得到正常的父爱和母爱,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4、家庭环境受到不良影响。
由于社会发展极快,传统家庭生活、道德观念日益受到挑战和冲击。这种挑战和冲击,既有来自于社会的,意识形态的,也有来自家长的个人素质。如在物质生活上,有的家长无休止地满足孩子超常的物质欲求;有的家长甚至不顾自身的经济条件,与人攀比,自己节衣缩食也要满足孩子在物质上的虚荣心。凡此种种,容易使孩子形成放弃奋斗、贪图享受,不知节俭的不良性格,给他们走正确的人生道路埋下隐患。在文化生活方面,有的家长终日坐在麻将桌前,有的甚至麈战通宵,有的则是参与聚众赌博;有的家长则出没于歌厅舞厅,沉湎于三步四步;有的家长外出忙于酒肉朋友聚会,陶醉于推杯换盏之中。还有的家长甚至领着孩子一道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这些不良家庭环境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问题家庭与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
家庭是青少年性格、人格教育、发展的第一场所。在家庭里,青少年学到了最初的社会生活知识和生活技能、道德规范、行为习惯等。研究证明,青少年的早期生活经验,将深刻地影响其整个一生。在家庭诸要素中,家庭结构、家庭教育方式和教育态度、父母的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家庭居住环境等等都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很大的作用。如果在这些要素中出现问题,那么无疑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利影响将是深远的,极易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据深圳市调查,在违法犯罪青少年中,有30.5%的家庭结构不全;19%的父母有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嗜好;近90%的外来家庭居住条件较差。这表明,问题家庭与青少年违法犯罪有着极甚密切的关系。
1、残缺家庭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
家庭是基于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而产生的社会组织。婚姻是产生家庭的前提,家庭是缔结婚姻的结果,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都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一旦由于各种原因失去夫妻的一方或双方时,便意味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形成残缺家庭。残缺家庭表现形式为(1)由离婚、配偶一方死亡而造成的单亲家庭。(2)由婚外情、分居、配偶一方出走等问题形成的“隐性”的残缺家庭。(3)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孩子由祖父母、外祖母抚养的“隔代”家庭。残缺家庭对青少年的成长有许多不利影响。由于父母离异致使子女失去家庭的温暖,感情受到严重创伤,导致性格变异,心理压抑,甚至离家出走,过早进入社会,加之发育尚未成熟,认识水平低,辨别是非能力差,近朱近墨皆易染,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家庭教育失当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
家庭教育失当有这几种类型:(1)自由放任型。即父母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对子女听之任之,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这种家庭教育方式容易使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冷漠、疏远、互不关心,使孩子形成扭曲的心态,性格内向、怪癖、冷漠、自私。一旦受外界刺激,易产生偏激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2)娇纵溺爱型。父母以孩子为中心,视如掌上明珠,一味满足子女在物质、精神、生活的任何需求,造成“亲情过剩”。久而久之,则养成子女的娇横、任性、贪图享乐、唯我独尊等不良习性,一旦恶性膨胀,遇到外界的诱因,便导致违法犯罪。(3)粗暴生硬型。这种教育方式表现为家庭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但又缺乏科学的、正确的教育方式。当子女达不到自己的期望时,往往“恨铁不成钢”,采用粗暴方法对待子女,深信“不打不成才”。这种教育方法,使子女身心遭到创伤,产生变态心理。如震惊全国的浙江金华17岁的高二学生徐力杀死母亲惨案,就是徐力母亲亲子关系的扭曲。为了让孩子出人头地,提高学习成绩,徐母对孩子打骂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从小学就开始进行这种“鞭策”。徐力是在对长期处在“精神窒息”的家庭进行突发性、报复性的歇斯底里的挣扎。
3、不良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
家庭环境一般包括生活条件、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行为等因素。家庭环境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环境,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良好的家庭环境,会孕育子女健全的人格,给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必要的良好的条件。而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子女的人格向变态的方向发展,往往是造成子女违法犯罪的主要客观因素。不良的家庭环境主要表现为:
(1)家庭关系的对抗性。家庭关系的对抗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指责、相互攻击的对立情绪。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父母离婚前或父母脾气暴躁、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这种家庭经常充斥着吵骂、指责、揭短、厮打,孩子没有欢乐、享受不到父爱母爱和家庭的温馨,子女为逃避这种不祥和家庭气氛,极易离家出走,流落街头,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2)家长行为有失风范。主要指家长文化素质、道德水准低下,行为不检点、不文明或具有不良嗜好,甚至有违法犯罪记录。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其一言一行、思想水平、道德水准、生活作风,都在其子女的注视之中,起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如果父母本身不过硬,道德素质败坏,常常会诱发子女产生不良行为,形成不健康心理,而且年龄越小,其个性受父母的影响越大。
(3)不良的家居环境。家居环境主要指家庭居住的环境和条件,包括周边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治安管理、文明程度等社会环境。如当前城市外来流动人口多且来自比较贫困的农村,这些人文化水平低,找工作难度大,即使找到工作也常常处于不稳定状态,生存的压力和自身较差的素质,使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而这些人一般都居住在出租屋、工棚或其他临时住所,其子女也跟随居住于此,耳濡目染,很容易学坏。
三、改善问题家庭的途径。
新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中的主要责任有9条,以及不履行这些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说明对孩子的教育已不只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律责任。笔者认为,改善问题家庭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正确进行家庭教育。
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正确的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之不善,是父母的罪过。马克思曾经有言:家长的行业就是教育子女。家庭教育,主要是对子女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不良行为的教育和纠正。第一,要引导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才。第二,要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让孩子从小懂得什么事可以做,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做一个学法、守法、遵法的人。第三,要引导孩子从小树立责任感,在家庭,懂得孝顺父母,关心他人;在社会,懂得对工作负责,敬岗爱业,乐于奉献;成立家庭,懂得爱护配偶与子女,做一个健全人格的人。第四,要引导孩子从小树立健康的人格,进行情感、奉献、责任、关心、宽容等优秀品德的教育。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
2、模范地影响子女。
家庭教育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长的素质。家长自身的文化素质、道德修养不高、自身行为不端,都会为未成年人提供错误的行为参照模式,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家庭里,父母应当努力完成“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主人。为了子女而无私地生活的父母,这就是合格父母。父母还应当同时是合格老师,不仅能够教导子女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并且能够以身作则,成为子女的第一道德榜样。父母同时也应当是合格主人,对整个国家及家庭所有成员的生活与未来持有强烈的责任感,从而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方向。
3、强化家庭管理。
未成年人优良品德的形成,良好行为方式的培养,不仅需要父母正确的引导、教育,更需要家长严格、科学的管理。大量调查表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缺乏家庭管理,特别是缺乏正确家庭管理的情况下形成的。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角度讲,家庭管理应当采取多种管教方式;常见的有:(1)鼓励。当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表现好时,应及时给予表扬,必要时送一些小礼物以奖励他们发扬长处,并鼓励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继续努力。(2)交谈。父母应与自己的子女“打成一片”,做子女的朋友,而不能人为地制造地位不平等的障碍。(3)权威。恩威并施对子女奉行的价值观念会产生重大的影响,父母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够回答和解决子女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正确地管理自己的家庭,要有使子女信服的能力。(4)限制。对子女的不良行为要进行管制约束,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5)纠正和制止。对子女的任何越轨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有效地进行纠正,不能姑息迁就,包庇护短,更不能纵容,不让批评,不让处理。应采取批评、教育、训斥的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害。
4、营造充满温馨、友爱的亲情家庭。
提倡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注重家庭的亲密度。未成年人父母要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保持恩爱的夫妻关系。父母与长辈之间要互相尊重,与邻里之间要和平共处,互相帮助。父母对子女要平等对待,多一份体贴,少一些训斥;多一份爱护,少一些冷漠;多一点理解,少一些专横,做子女的良师益友。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社会安宁稳定的桥头堡。因此,必须重视问题家庭,注意从各个方面积极改善问题家庭,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幸福的港湾。(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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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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