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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刑事审判中合理适用缓刑探索

目前世界各国均推行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注重教育感化、实行特殊保护,司法干预从宽,尽量避免关押的刑事政策。缓刑制度作为通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广泛应用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其集中体现了刑罚的人道、刑罚的公正和刑罚的社会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由此可以看出,对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重于惩罚,挽救重于制裁也是我国法律一直所提倡的。实践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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