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关于张贴布告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发布日期:1974-7-20

执行日期:1974-7-20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局: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1974年5月22日《关于今后不要在社会上张贴判决书和布告的通知》发出后,有的地方在执行中提出一些问题,现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凡是对外开放和允许外宾、外交官员、在华工作学习及其他临时来华外籍人员去的地方,不要在公开场所张贴判决罪犯的布告;其它地方,仍可在公开场所张贴。

  (二)张贴布告应注意质量,防止产生不良影响。

Craftman’s Spirit,
Strive for Excellence

Focus, Profession, Perfection

Professional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