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立足基层,狠抓落实,努力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局面。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围绕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围绕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网吧”、远离毒品、清理整顿有害非法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等活动;围绕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制作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关的影视作品;围绕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启动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始终把青少年作为争夺对象。这些敌对势力一直寄希望于我国下一代,不仅通过反动媒体对我国进行反动宣传,甚至通过“组党”结社、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闹事等方式直接拉拢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各种不良思想思潮和文化垃圾侵蚀青少年。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不正之风蔓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淫秽色情的文化垃圾屡禁不止,一些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法制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贪图享乐和不劳而获,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青年就业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从1999年到2000年,我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3.1%左右,2001年升至3.6%,2002年底达到4%。失业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就意味着上百万人失去工作,其中青年占有相当比例,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容易引发犯罪。四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中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只注重经济指标,忽视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问题解决不力,没有把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摆上日程,致使社会上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出现增多的趋势。我们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立足基层,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础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对象在基层,我们工作的着力点也必须在基层。衡量各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效,关键要看基层的工作是否都落到实处。在基层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是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基础。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就是着眼于基层,适应社区发展的新形势,发挥社区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性工作角度出发,提出的一项具体措施。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把工作重心下移,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单位的参与力度。基层党政组织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牵头,制定工作规划,明确职责分工,立足社区,建立稳定的组织网络、阵地网络、工作队伍和工作制度。
第一,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和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两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社区中的闲散青少年和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也是基层组织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点。可以说,把这个人群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了,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跟踪帮教、专人联系等措施,真正把这两类群体纳入教育、管理和服务范围,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到在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把违法犯罪的倾向和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二,建立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队伍。立足基层,夯实基础,队伍建设是关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繁重,情况复杂,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成效,必须解决“有人做、做得好”的问题。要面向社区,组织社区民警和党政干部、招募青年志愿者、动员社区离退休老同志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建立专职兼职相结合,社区内外相结合,能够长期开展工作的社区队伍。
第三,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阵地建设。小型多样的青少年活动阵地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当前,青少年自由支配时间增多,特别是学生减负以后,面临着放学后到哪里去的问题。如果我们不提供足够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必然会给那些非法“网吧”、游戏厅等不健康场所以可乘之机。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社区广泛建立便于青少年参加的活动阵地;同时,鼓励驻区单位、学校的活动设施向青少年开放,促进资源共享。
三、注重实践,探索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我们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初步经验,但是面对当前新形势和新问题,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积极探索建立能够长期坚持的、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一,建立领导机制。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主体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目前,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但是,地市和区、县一级的工作机构成立情况还不尽人意。尤其是地市一级的领导机构,承上启下,作用特殊,要尽快成立。要明确各级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责任,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人员渎职、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得力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建立联动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我们作出的一系列计划和部署能否真正落到实处,最终取决于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的参与、动员程度。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总体部署,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唤起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不仅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到各自的总体工作格局当中,又要相互配合,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齐抓共管。
第三,建立保障机制。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保障是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条件。目前,中央财政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必要的经费支持,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有些地方还缺乏一定的经费保障,在办公场所、人员编制上还存在困难。各地党政领导要给予重视和支持,在经费和政策方面给予倾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各项战略部署的第一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奋进,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法院网
曹志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围绕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围绕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网吧”、远离毒品、清理整顿有害非法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等活动;围绕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制作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关的影视作品;围绕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启动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始终把青少年作为争夺对象。这些敌对势力一直寄希望于我国下一代,不仅通过反动媒体对我国进行反动宣传,甚至通过“组党”结社、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闹事等方式直接拉拢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各种不良思想思潮和文化垃圾侵蚀青少年。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不正之风蔓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淫秽色情的文化垃圾屡禁不止,一些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法制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贪图享乐和不劳而获,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青年就业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从1999年到2000年,我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3.1%左右,2001年升至3.6%,2002年底达到4%。失业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就意味着上百万人失去工作,其中青年占有相当比例,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容易引发犯罪。四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中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只注重经济指标,忽视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问题解决不力,没有把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摆上日程,致使社会上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出现增多的趋势。我们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立足基层,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础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对象在基层,我们工作的着力点也必须在基层。衡量各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效,关键要看基层的工作是否都落到实处。在基层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是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基础。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就是着眼于基层,适应社区发展的新形势,发挥社区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性工作角度出发,提出的一项具体措施。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把工作重心下移,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单位的参与力度。基层党政组织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牵头,制定工作规划,明确职责分工,立足社区,建立稳定的组织网络、阵地网络、工作队伍和工作制度。
第一,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和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两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社区中的闲散青少年和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也是基层组织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点。可以说,把这个人群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了,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跟踪帮教、专人联系等措施,真正把这两类群体纳入教育、管理和服务范围,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到在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把违法犯罪的倾向和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二,建立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队伍。立足基层,夯实基础,队伍建设是关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繁重,情况复杂,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成效,必须解决“有人做、做得好”的问题。要面向社区,组织社区民警和党政干部、招募青年志愿者、动员社区离退休老同志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建立专职兼职相结合,社区内外相结合,能够长期开展工作的社区队伍。
第三,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阵地建设。小型多样的青少年活动阵地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当前,青少年自由支配时间增多,特别是学生减负以后,面临着放学后到哪里去的问题。如果我们不提供足够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必然会给那些非法“网吧”、游戏厅等不健康场所以可乘之机。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社区广泛建立便于青少年参加的活动阵地;同时,鼓励驻区单位、学校的活动设施向青少年开放,促进资源共享。
三、注重实践,探索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我们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初步经验,但是面对当前新形势和新问题,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积极探索建立能够长期坚持的、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一,建立领导机制。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主体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目前,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但是,地市和区、县一级的工作机构成立情况还不尽人意。尤其是地市一级的领导机构,承上启下,作用特殊,要尽快成立。要明确各级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责任,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人员渎职、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得力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建立联动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我们作出的一系列计划和部署能否真正落到实处,最终取决于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的参与、动员程度。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总体部署,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唤起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不仅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到各自的总体工作格局当中,又要相互配合,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齐抓共管。
第三,建立保障机制。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保障是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条件。目前,中央财政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必要的经费支持,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有些地方还缺乏一定的经费保障,在办公场所、人员编制上还存在困难。各地党政领导要给予重视和支持,在经费和政策方面给予倾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各项战略部署的第一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奋进,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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