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增设老年人犯罪特殊刑事责任 admin | 2017-12-19 Views 28 当今社会已渐入老龄,老年人犯罪逐渐增加。老年人犯罪,除与未成年人犯罪、中青年犯罪和其他各类犯罪有共同的主客观原因外,还有其一定的特殊原因。主要表现在成年人进入老年人阶段,自我辨控能力将大大下降,往往会因为一点家庭纠纷、社会不公正待遇及身心疾病而情绪激动,从而做出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新刑法在考虑到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殊性的基础上,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了从轻从宽原则,如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