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是否具备该后果,是滥用职权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公布并实施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标准规定(试行)》中,对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公布并实施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标准规定(试行)》中,对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