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徐说】之前有朋友问老徐,出境旅游什么东西可以携带入境什么东西不可以携带入境。这个问题对老徐来说比较难回答,因为有些东西可以自由携带入境,有些东西只要缴税就可以携带入境,还有些东西需要证才能携带入境,还有些东西携带入境可能被处罚,还有些东西携带入境可能被判刑。所以老徐告诉他直接问具体的内容。于是有了写这篇文章想法。我们先不回答这个具体的问题,先来看一个罪名,看完这个罪名的相关基本知识后相信各位看官对这个问题也有了自己的答案啦。1、什么是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武汉面店斩首案:被害人是否有“过错”
引言2月18日,武汉武昌火车站发生一起血腥斩首案件。笔者对行凶者“一言不合就持刀砍杀他人”的行为表示愤慨,对死者的逝去表示惋惜。美好生活,需要更多的宽容、理解、友爱,而不是血腥、暴力。关于本案,我们暂不讨论行凶者是否具有“精神病”,假设行凶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公开报道的信息,在结账时,被害人要求食客(行凶者)多支付一元钱(一碗热干面标价4元,被害人却要收5元)。在食客提出异议时,被害人恶意相向,并两次将食客“抵在墙上”。
鉴定意见与刑事错案 ——兼论鉴定意见的审查规则
中文摘要实证研究显示,鉴定意见错误极易导致刑事错案的发生。鉴定意见错误的主要原因包括检材受污染、鉴定不及时、鉴定技术有限、鉴定人的疏忽以及鉴定意见造假等。完善鉴定意见的审查规则,应从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双重管道入手,以构建错案防治的重要路径。形式上的审查,包括鉴定人的资质、鉴定人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鉴定事实与案件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等,由法官自由心证。实质上的审查,包括鉴定的程序、方法、分析过程是否符合本专业的检验鉴定规程和技术方法要求。新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鉴定人出庭制度和专家辅助人制度,是改变鉴定意见书面审模式,推动实质审查的关键。
卖骨灰位或兴奋剂、POS机套现,这些都是犯罪!(非法经营罪57种情形)
判断是否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核心要看其经营行为的违法性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程度,即要从其社会危害性认定其行为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1)所从事的经营行为是否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是否引发社会不稳定?(3)是否破坏正常的经营秩序?(4)是否会促使更多的人效仿参与违法犯罪活动?2月17日上午9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依法撤销“王力军收购玉米获罪案”原审判决,改判王力军无罪。
《人民法院报》:介绍无性防卫能力女性供人嫖宿应认定为强奸
[案情] 2015年7月2日下午,赵某路遇经常拾荒的同村女精神病人钱某,欲将其带回家中发生性关系。途中遇到邻村居民孙某后,为牟利,赵某隐瞒钱某患有精神病的情况,将其介绍给孙某嫖宿并收取孙某50元。当晚,赵某又将钱某带回自己家中,与钱某发生了性关系。经相关机构鉴定,钱某系精神发育迟滞(中度)伴精神障碍,无性防卫能力。 [分歧] 本案中,对赵某与精神病人钱某发生性关系这一行为定性为强奸并无异议,但对赵某介绍钱某与孙某进行嫖宿这一行为的定性,存在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将患有精神病的钱某提供给他人嫖宿,应构成介绍卖淫罪。
因搜查笔录、扣押清单存重大瑕疵被控非法持枪最终宣告无罪
当事人信息原公诉机关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邢洪美,男,1960年8月7日出生。辩护人常爱田,女,系邢洪美之妻,现住濮阳市中心小区。审理经过1999年8月31日,原濮阳市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濮市区检起诉(1999)1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邢洪美犯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向原濮阳市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原濮阳市市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11月11日作出(1999)濮区刑初字第148号刑事判决,认定邢洪美犯非法私藏枪支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邢洪美不服,上诉至本院。本院于2000年11月27日作出(2000)濮中刑终字第28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