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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search on criminal defense

Constantly go back and forth between norms and facts · repeatedly measure between evidence and conscienceNorms, facts, evidence, conscience, human rights, justice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及其他类似相关罪辨析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绑架罪及寻衅滋事中强拿硬要行为在主客观方面存在某种相似性,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容易混淆,似有认真辨析的必要。
一、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存在以下差异:
第一、在获取不法财物的手段的强度上后者远大于前者,前者表现为对被害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双重威胁,后者主要表现为一种精神上的强制。即使同是在胁迫的情况下,抢劫罪的胁迫是复合式的即胁迫与暴力是合二为一的,或是一种以暴力为后盾的胁迫;而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是单一性的,是为敲诈而胁迫,甚至表现为暗示或者通过第三者转告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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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情节

97刑法第205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的犯罪构成和危害严重的犯罪构成。目前对该罪名量刑标准的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在具体审理案件时仍然适用9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但在审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具体适用《解释》时,对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解释》的相关“犯罪情节”的规定,存在有不同的意见。
一、如何理解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的犯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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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能构成贪污贿赂罪的主体

贪污贿赂罪主体,绝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少数是指与受贿具有对向性或撮合性的犯罪是一般主体。我们这里主要讲的是聘用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这种特殊主体。聘用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目前刑事理论存在身份论还是职能论两种观点,特别是在此问题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在认识不一致,常常导致在司法实践上适用遇到困难。笔者认为聘用人员能构成贪污贿赂罪的主体。
一、国家工作人员范围
根据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分成的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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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合同欺诈的罪与非罪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即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信用、相互协作、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其权利规避法律或合同义务。而经济活动中有的行为人却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欺诈手段签订合同。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属于民法和合同法调整范围,其承担的是一种民事责任。但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如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性时,行为人承担的就不只是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合同中的欺诈行为罪与非罪受两种不同法律调整,而在两者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如不能正确区分二者的界线就会影响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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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交通肇事逃逸致死的定罪

内容提要:交通肇事罪是当前社会中一种常发的严重犯罪。本文主要探讨了交通肇事罪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与逃逸人的主观罪过。笔者认为无论在实践中,还是从现行立法的规定来看,逃逸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不仅可能持过失,还可能持故意(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科学的立法不应将故意和过失两种心理态度规定在同一个过失犯罪的条款之中,且适用同一法定刑。因此笔者主张立法应加以修改完善,并提出具体建议。
关键词:交通肇事;逃逸;主观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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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直接言词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也称为口证原则,是指法官亲自听取双方当事人、证人(本文中的证人,采广义含义,包括鉴定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当庭口头陈述和法庭辩论,从而形成对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内心确信,并据以对案件作出裁判。作为一项基本诉讼原则,直接言词原则的诉讼价值在于保障控辩双方诉讼地位平等及平等武装,确保审判的程序公正,进而实现实体公正,保护案件当事人,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处于天然弱者地位的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具体而言,直接言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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