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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P2P非法集资中的普通业务人员 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深圳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第一批失联网贷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网贷机构及出借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网贷行业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整治办函〔2018〕175号)等文件的要求,维护广大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经市、区金融工作部门核查,现发布我市第一批27家失联网贷机构名单。涉及的平台出借人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网贷机构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申报存量网贷债权。名单内网贷机构应积极主动处置存量网贷债权,主动与相关区金融工作部门进行联系。上述发布期结束,未出现平台出借人主张存量债权的,网贷机构应主动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网贷机构未与相关区金融工作部门取得联系的,金融工作部门将依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采取其他工商行政监管措施,并协调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关闭网站、下架APP。根据清理整治进程,后续将不定期发布失联P2P网贷机构名单。
特别提醒社会公众始终牢记投资有风险,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共同监督各网贷机构依法履行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失联网贷机构名单(第一批)
序号 |
所在区 |
公司名称 |
平台名称 |
1 |
福田 |
深圳市善林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善行创投 |
2 |
福田 |
诚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诚达商业保理 |
3 |
南山 |
深圳永利科技有限公司 |
迅信创投 |
4 |
南山 |
深圳市前海汇新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前海星星贷 |
5 |
南山 |
深圳联合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
联合金服 |
6 |
南山 |
深圳国经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蜜蜂互惠 |
7 |
南山 |
深圳市大财子社交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8 |
罗湖 |
深圳市钱眼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钱眼金融 |
9 |
罗湖 |
深圳市惠众财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惠众财富 |
10 |
罗湖 |
深圳前海银管家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银管家 |
11 |
罗湖 |
深圳市众创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众创金融 |
12 |
罗湖 |
深圳市农信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酒掌柜 |
13 |
罗湖 |
深圳市银钱树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银钱树 |
14 |
龙岗 |
深圳站投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站投网 |
15 |
龙华 |
深圳网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乾壹金服 |
16 |
宝安 |
深圳市微界银城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大钱庄 |
17 |
前海 |
深圳前海玖仪源国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
18 |
前海 |
深圳中合宝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5A聚宝盆 |
19 |
前海 |
深圳市中通融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中通融贷 |
20 |
前海 |
深圳前海龙凤中融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龙凤创投 |
21 |
前海 |
深圳易极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易极贷 |
22 |
前海 |
深圳前海润雨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
23 |
前海 |
前海云财富金融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种子易贷 |
24 |
前海 |
深圳市信心资本互联网金融有限公司 |
智惠蜂窝 |
25 |
前海 |
股德惠民信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
股德金服 |
26 |
前海 |
深圳市前海合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投巴巴 |
27 |
前海 |
深圳前海众合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
附件:各区金融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相关文件:
公安部:近一年超400家非法集资P2P平台被查办
5月10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情况。
通报称,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尤其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公安机关主动作为、全力出击,依法查办非法集资犯罪平台400余个,并将缉捕外逃嫌疑人列为“猎狐行动”的首要任务,从16个国家和地区将60余名逃犯缉捕回国,有力维护了投资群众的切身利益。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介绍,2018年以来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公安部实行挂牌督办,先后成功侦破了“团贷网”“云集品”等部督案件近40起,成功摧毁重大跨区域犯罪网络200余个。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蔓延传播速度非常快,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已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
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迷惑性很强。
以下是公安部侦破的十起非法集资大案
01
易商通非法集资案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依法对北京易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华等人注册成立易商通公司,通过设立“易订商城”网上购物平台,以“消费返利”等形式为诱饵吸引投资人加入,向约25万名投资人非法吸收资金200余亿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善林金融非法集资案
上海警方依法对善林金融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善林金融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系周某云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设立1120家分支机构,以及“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亿宝贷”)“广群金融”等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采取媒体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6%至13%不等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向62万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736亿余元。目前此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03
牛板金非法集资案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根据群众报案,对浙江佐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航等人在杭州注册成立浙江佐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设立“牛板金”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布虚假标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至案发时未兑付金额约43亿元,涉及投资者约9.4万人。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04
徽州文化非法集资案
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依法对黄山徽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立案侦查。经查,曾某军等人依托徽州文化公司、华商山庄酒店公司、黄山晚晴在线商贸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及其数十家分公司,在无有效营利能力、对外大量抵押资产的情况下,以健康旅游养老的名义,向中老年人推销单用途预付储值卡,宣称凭卡打折消费一年到期后还可获得储值金额12—14%的利息,向3.6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达74亿余元。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05
云集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根据群众报案,依法对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人在互联网设立“云集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为名,设计多种复杂奖励制度,诱使参与人加入平台“消费”并不断发展下线,骗取大量财物,涉案金额120亿元。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已被抓获,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6
东霖国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对“东霖国际集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玲伙同他人设立QL量化券商平台(后更名为QCMG平台),宣称与12家全球顶级知名交易商合作开展外汇证券交易业务,以投资外汇证券获取高额回报为名,引诱他人交纳费用成为会员并投资,骗取大量财物,共涉及会员17万余人、涉案资金达数十亿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7
国好百分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依法对深圳国好百分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操作运行宁夏果好枸杞健康产业集团限公司等8个网络平台,号称将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相结合,以代理商与消费者零距离服务的模式,通过拉人头发展会员并投资,骗取大量财物,共涉及会员4万余人、涉案金额1.5亿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08
晋商贷非法集资案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依法对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海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设立“晋商贷”网络借贷平台,以年息13-28%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售“金算盘”“聚宝盘”“金如意”等投资产品的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上百亿元,涉及全国约十万人。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09
“股宝网”非法经营案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成功破获“股宝网平台”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案,摧毁了一个盘踞湖北、广东两地的特大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网络平台,涉案资金1.2亿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铨、曾某杰等人以武汉映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世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开发炒股分仓软件,通过深圳市开天软件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开发、销售具有分仓配资兼杠杆功能的炒股软件,并以其开发的产品“股宝网”、“开天时代”等炒股软件对外招揽客户,在未取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交易经纪业务经营资质情况下,使用“股宝网平台”擅自接入证券系统,并为客户炒股提供平台和加杠杆配资服务,按交易数额和次数收取服务(手续)费,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
非法经营“笑气”案
针对当前网络非法销售“笑气”犯罪较为突出的形势,在深入研判的基础上,经商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单位,公安部部署山东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笑气”专项研判。
在腾讯、阿里等公司协助下,公安机关迅速查明国内非法经营“笑气”犯罪网络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并研判生成了一批具备落地打击条件的案件线索。
公安部组织21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经侦部门,对非法经营“笑气”犯罪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有效摧毁了一批非法经营“笑气”的犯罪链条,有力遏制了“笑气”的滥用态势。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117起,捣毁犯罪窝点20余个,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笑气”气弹7000余万支,冲床、振动盘、超声波机等生产设备30台套,同时还查获大批包装材料,涉案价值总计1.4亿余元。
全国各地出台P2P退出指引,哪些平台需良性退出,如何退出?
全国各地出台P2P退出指引,哪些平台需良性退出,如何退出?
据P2P黑板报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一年时间已有1500多家P2P平台关停并转,经过市场自然的优胜劣汰,截止到2019年2月底,正常运营的P2P平台已经不足900家,在监管政策的高压之下,2019年那些合规整改无望、运营停滞,或者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还将被清退,部分平台也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学习好政策法规,提前做好良性退出的准备。
退出是必要的,通过良性的退出能够降低网络借贷整体风险,通过市场出清让整个行业更加健康,行业集中会让规范的机构变得越来越强,既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从长远来看是好事。
对于哪些网贷平台应该被清退,从各地文件来看并没有披露相关的统一标准。从目前一些被约谈的拟清退平台来看,这些基本都属于合规整改无望、运营停滞,或者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
退出是必要的,多年P2P网贷平台野蛮生长乱象大量存在,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很不充分。通过良性的退出能够降低网络借贷整体风险,通过市场出清让整个行业更加健康,行业集中会让规范的机构变得越来越强,既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从长远来看是好事。
哪些平台需要退出?
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于2017年12月8日向各地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57号,以下简称“57号文”)中表示,对于自始未纳入本次网贷专项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整改验收期间提出备案登记申请的,各地整治办不得对此类机构进行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
按照这个要求,那些没有被纳入网贷专项整治的P2P平台被清退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还有一些合规整改无望、运营停滞,或者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也将被清退。
各地P2P平台退出政策
据P2P黑板报统计,目前已有深圳、江西、北京、上海、济南、大连、浙江、广东、广州等地出台P2P平台良性退出指引或者征求意见稿。
深圳
2019年3月1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关于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共分为十一章、八十二条。据悉,《征求意见稿》指出,P2P网贷专项整治有两大目标:即打击不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清偿率),但二者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矛盾,需仔细考量、审慎平衡。
江西
2018年11月16日,江西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引(试行)》,为江西省内即将退出网贷行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稳有序退出网贷行业提供了指导规范。
拟退出的网贷机构应首先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向省协会进行报备。与此同时,还应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提出公告,并关闭部分功能。随后还应编制业务情况清单,制定退出方案并进行报送。此外,及时向公众公布退出方案等相关信息,按计划落实出借人资金,稳妥结清存量项目,完成最后的退出工作。
北京
2018年7月20日,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向网贷平台下发《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草案)》(下称“指引”)。指引分为7章共30条,适用于网贷机构主动终止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包括业务转型、依法解散、依法破产等。
指引指出,网贷机构终止、清理、清退网贷业务,制定和实施退出方案,应依法合规进行,杜绝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制定退出方案时应遵循市场化原则,运用市场手段选择合适的退出路径,鼓励网贷机构优先采用并购重组方式化解风险、退出网贷行业。
浙江
2018年7月25日,为了促进浙江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确保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工作有序进行,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与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并启动“帮扶行动”,探索发挥标杆企业专业能力帮助行业处置风险的有效路径。
广东
2018年10月13日晚,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指引指出,启动会退出程序,成立退出工作组,网贷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主动选择退出或经与监管部门商议后选择退出。
网贷机构应在作出退出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成立退出工作组。退出工作组应当由网贷机构股东、高管、财务人员、法务人员组成,必要时聘请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
上海
2018年8月3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导意见(试行)》(,为拟有序退出的网贷机构提供指引。就适用对象而言,《指引》适用于上海市互金协会会员中的网贷机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拟业务退出的网贷机构,《指引》提出了六条原则,即出借人权益充分保护原则、退出路径市场化运作原则、各参与主体充分协作原则、退出期间平台正常运作原则、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原则、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原则。
大连
2018年11月大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其官网发布《大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P2P黑板报获悉,该退出指引适用于注册地在大连市的主动退出、被监管部门责令或因出现风险被迫采取终止经营的网贷机构。
网贷机构在退出过程中,应积极与辖内行业监管部门和大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沟通交流,主动接受指导与监督,定期报告退出进度。积极主动与出借人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处置机制,将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作为退出工作的首要考虑因素,最大程度减少出借人损失。
济南
2018年11月24日,为规范指导济南市域内即将退出网贷行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稳有序退出网贷行业,有效化解金融风险,保护网贷平台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业务主管部门济南市金融办的指导下,制定发布《济南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本指引是行业指引,适用于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济南市域内其他网贷机构应参照执行。
该指引由总则、退出方法与程序、附则三部分组成,将保护投资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退出工作的首位,坚持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退出指引》规定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退出工作办公室组成、退出程序等相关内容,其中退出程序分为六步,退出方案由八项内容组成。协会对即将退出的网贷机构进行事前审批、事中指导、事后检验,对于接入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的网贷机构,将充分发挥监管系统作用,实时监测退出进度,有效指导网贷机构平稳有序退出网贷行业。
广州
2018年9月广州市互金整治办发布关于转发进一步组织辖内P2P网贷机构做好合规自查的通知。未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做好资金清退工作,对于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我办鼓励业务量小、待收余额不大或无继续经营P2P网贷业务意愿的机构在完成资金清退后退出市场,请有退出意愿的机构主动向区互金整治办报备并提交资金清退及市场退出方案。由各区互金整治办负责指导上述机构彻底清退资金实现无风险退出。
P2P平台退出流程
P2P黑板报综合各种退出指引,总结P2P平台退出流程主要有如下步骤
1、成立退出小组、停止相关业务。
2、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备。
3、邀请或聘请第三方律所、会计所介入。
4、制定退出方案和流程。
5、执行。
6、完成退出。
通过良性的退出能够降低网络借贷整体风险,通过市场出清让整个行业更加健康,行业集中会让规范的机构变得越来越强,既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从长远来看是好事。部分合规无望的P2P平台也应早日做好良性退出准备。
来源:p2p黑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