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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search on criminal defense

Constantly go back and forth between norms and facts · repeatedly measure between evidence and conscienceNorms, facts, evidence, conscience, human rights, justice

关于青少年刑事诉讼的思考

笔者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工作二十余年,目睹了不少青少年刑事诉讼,观察了下一代的青春心理动荡。就对犯罪青少年的观察和生活经验,结合心理学知识,对涉及青少年犯罪的刑事诉讼立法问题,提出几点思考意见。 一、对青少年心理特点的认识和思考。考虑到青少年犯罪绝大多数为男性,其中少数女孩中的多数具有男孩子的心理特征,本文以分析男孩子的心理特征为主。 对青少年犯罪现象,必须完全摒弃阶级斗争等政治观念,以客观的态度去分析,才有可能找到根本的治理之策,也才有可能落实在诉讼规则之中。由此可见,目前专项探讨青少年的问题,通过刑事诉讼进行挽救,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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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深入扎实地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大打击和预防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力度,是检察机关重要的历史使命和重大的政治任务。国有经济在我国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决定着国家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效和经济的发展。然而,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由于制约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经济犯罪的案件频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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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入户抢劫的认定

内容提要:“入户抢劫”是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节之一,法律意义上的“户”,是指人长期或固定生活、起居或者栖息的场所,居民住宅是“户”的典型。入户是抢劫的予备行为,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就是抢劫,这是与在户抢劫的区别。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转化型入户抢劫。在典型的入户抢劫和转化型入户抢劫两种类型下,现实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介于两者之间,试将其称为准转化型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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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对象不能排除不动产

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确定了公私财物为抢劫罪的对象,在实践中一般指的是有形的动产,涉及到不动产的往往以民法上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这种作法在一定程度上是规避法律的行为,抢劫对象不能排除不动产。如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占他人住宅,也可成立抢劫罪。
一是抢劫不动产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抢劫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手段行为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不动产属于公私财物,只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占有的,就应按抢劫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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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铜墙铁壁

编者按:最近几年,一些地方陆续制定预防了职务犯罪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也为今后制定全国性法律积累了经验。日前,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化建设座谈会,有关专家学者七十余人参加了会议。此为部分与会专家的发言摘要。
对职务犯罪要预防为主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 王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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