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当事人的单个借贷行为不构成犯罪,其本身不属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不应首先接受刑事诉讼处理而排除民事诉讼审理。
【案情】
范某以民间借贷方式向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出借人之一的陈某将共同借款人范某、扬某(母女关系)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还本付息的民事责任。范某辩称,该借款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案应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裁判】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当事人的单个借贷行为不构成犯罪,其本身不属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不应首先接受刑事诉讼处理而排除民事诉讼审理。
【案情】
范某以民间借贷方式向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出借人之一的陈某将共同借款人范某、扬某(母女关系)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还本付息的民事责任。范某辩称,该借款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案应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