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今年初,安徽省部分县市先后发生了数起聋哑人团伙盗窃犯罪案。这些聋哑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公共场合,分别利用其残疾特点,吸引注意力作掩护,实施大宗盗窃犯罪,形似抢劫,轻易得手;而在案发后,同样利用其残疾特点,有预谋地逃避和对抗侦查。显而易见,与往年聋哑人犯罪个案相比,这些案件具有相当独异的特征,不能不令人警觉与深思。
上述聋哑人团伙犯罪案具体表现为以下特征:
一、犯罪类型均为侵财性的盗窃案件。犯罪目标舍弃财物,专取人民币现金。
上述聋哑人团伙犯罪案具体表现为以下特征:
一、犯罪类型均为侵财性的盗窃案件。犯罪目标舍弃财物,专取人民币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