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起诉形式虽然繁杂,但大体上可归为三种,即自诉、私诉和公诉。所谓自诉,是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起诉。所谓私诉,是指与案件无关的任何个人的起诉。所谓公诉,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我国刑事诉讼的起诉形式可分为自诉和公诉,实行公诉和自诉相结合的刑事诉讼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对称,是指对于法律规定的案件的被害人在其合法权益遭到非法侵害后,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对称,是指对于法律规定的案件的被害人在其合法权益遭到非法侵害后,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