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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撤销缓刑两罪并罚的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

无业人员孙勇,2000年3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孙勇伙同郭海(已被判刑)为报复他人,于2000年5月14日下午5时许,纠集邓黎敏等20余人,携带凶器殴打金某,孙勇砍击金的头部、手部后逃离现场。经司法鉴定,被害人金某已构成轻伤。
某基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孙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撤销对孙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缓刑部分,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本案在审理时,是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有两种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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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中伤害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关系

健康权和生命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刑法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打击相当严厉。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中,故意伤害罪是最常见的,它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多为民间纠纷矛盾激化而起。行为人在纠纷中不计后果,动辄提刀动武,造成他人身体健康损害,在刑事案件中发案率极高。我国实行罪责自负的刑法原则,查明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决定行为人对该结果是否负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要认定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相应的刑事责任,必须确定被告人实施了伤害行为与被害人的损害后果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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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动机的条文化——实践中面临法律困惑

犯罪动机的条文化是指在刑法条文中,将一些故意犯罪的犯罪动机予以明确规定。例如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条文将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徇私、徇情”直接规定在条文中。诸如此类规定还大量散见于刑法其他条文当中,尤其是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的33个罪名当中有14个罪名均规定了“徇私舞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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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不告不理原则的适用

不告不理原则,是指未经控诉一方提起控诉,法院不得自行主动对案件进行裁判的一项审判基本原则。以控审分离为基础的现代刑事审判的不告不理原则,一是可以对裁判一方的权力实施有效地限制,二是可以防止裁判一方先入为主和产生预断,三是有利于控审双方职能在行为方式和心理倾向上的分离,从而保证控审职能真正分开,四是有利于保障控辩双方在审判中诉讼地位的平等和诉讼职能的相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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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问题研究

目前,全国许多法院都在积极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今年5月,笔者所在的中院也组织辖区部分法院负责刑事审判工作的同志到省外兄弟法院考察学习。回来以后,又集中进行了庭审观摩。普通程序简化审已经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但笔者认为,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一、关于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性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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