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刘平律师前往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某非法期货案当事人,并向检察院递交了辩护意见。
2018年3月1日刘平律师为某企业家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二审出庭辩护
2018年3月1日刘平律师为某企业家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二审出庭辩护。2018年3月1日刘平律师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继续参加某企业家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二审法院庭审。本案在辩护律师的有力阻击下,检察院不得不继续补充证据材料,法庭恢复法庭调查,重新就企业家伪造公司印章的目的,授权文书的鉴定意见,以及能够证明某企业股东默示同意企业家刻制使用印章的证据进行质证。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12类重点黑恶势力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12类重点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已于2017年8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4次会议、2017年10月10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顼斗争的通知》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制裁定如下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