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我国的腐败犯罪案件中,几乎90%的案件都交错着各式各样的色情交易。性贿赂成为了腐败案件犯罪中的高频词。事实上,性贿赂包括“性行贿”与“性受贿”,从受贿的角度来讲,性贿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接受他人提供的性服务,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行为。其较为显著的特征是:标的的非物质性、本质的权色交易性、手段的极具诱惑性和后果的严重性。性贿赂对现行受贿罪法规范的适当性提出了严峻考验。
一、受贿罪法规范的失当性
(一)“贿赂”规范范围过窄
一、受贿罪法规范的失当性
(一)“贿赂”规范范围过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