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刑法》第336条第1款增加了非法行医罪。应该说,增加非法行医罪,通过刑事法律规范医疗卫生运行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依据《刑法》之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能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但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身体健康受损的后果,则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
事故仅致本人重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案情
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发生车祸,致本人重伤,未造成他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经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公诉机关以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分歧
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发生车祸,致本人重伤,未造成他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经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公诉机关以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分歧
本案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
[案情]
郑某承包了福建省建阳市黄坑镇某山场采集松脂,雇佣潘某进行采集,约定至当年10月份松脂采集任务完成后,由郑某按采集松脂数量支付工资。当年10月12日,潘某在建阳市黄坑加油站雇了一辆车,并叫采脂工人何某、徐某二人帮忙,把山场采集的松脂3913公斤运至邵武,卖给邵武某化工有限公司。潘某得赃款人民币11543.35元,当场给何某4500元、徐某100元。后潘某从邵武潜回浙江省松阳县老家。郑某发现此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仅追回赃款4500元归还郑某。
[分歧]
本案从侦查、起诉至审判过程中,对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产生两种意见:
郑某承包了福建省建阳市黄坑镇某山场采集松脂,雇佣潘某进行采集,约定至当年10月份松脂采集任务完成后,由郑某按采集松脂数量支付工资。当年10月12日,潘某在建阳市黄坑加油站雇了一辆车,并叫采脂工人何某、徐某二人帮忙,把山场采集的松脂3913公斤运至邵武,卖给邵武某化工有限公司。潘某得赃款人民币11543.35元,当场给何某4500元、徐某100元。后潘某从邵武潜回浙江省松阳县老家。郑某发现此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仅追回赃款4500元归还郑某。
[分歧]
本案从侦查、起诉至审判过程中,对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产生两种意见:
发射的子弹经石头反弹致他人重伤是否构成犯罪
【案情】
被告人王某和同村村民胡某、刘某在经过公安机关收枪治爆宣传后,明知私藏枪支属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各自长期私藏土火枪一支。被告人王某与胡某、刘某三人互邀后,各自携带一支自制火枪,上山围猎野猪。在本村某湾内,王某发现野猪开枪射击,子弹射出后经石头反弹击中胡某腹部,致胡某受伤,经法医鉴定:胡某系外伤致腹腔多脏器损伤,属重伤。经鉴定:被告人王某和同村村民胡某、刘某分别所持的三支火药枪,以火药为发射动力,均具有杀伤力。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所持有的火枪为2001年被告人从同村村民何某处以65元购得。
【分歧】
被告人王某和同村村民胡某、刘某在经过公安机关收枪治爆宣传后,明知私藏枪支属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各自长期私藏土火枪一支。被告人王某与胡某、刘某三人互邀后,各自携带一支自制火枪,上山围猎野猪。在本村某湾内,王某发现野猪开枪射击,子弹射出后经石头反弹击中胡某腹部,致胡某受伤,经法医鉴定:胡某系外伤致腹腔多脏器损伤,属重伤。经鉴定:被告人王某和同村村民胡某、刘某分别所持的三支火药枪,以火药为发射动力,均具有杀伤力。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所持有的火枪为2001年被告人从同村村民何某处以65元购得。
【分歧】
贩卖毒品人藏匿毒品也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要点
吸毒人员正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当场抓获,后在其住处查获的毒品数量,不宜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也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未遂。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在其住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
案情
吸毒人员正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当场抓获,后在其住处查获的毒品数量,不宜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也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未遂。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在其住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
案情
旅馆老板容留她人卖淫行为是否为犯罪未遂
案情
陈某系广西百色某县某旅馆的老板,为了增加旅馆收入,他在旅馆内设立了洗浴中心。2012年8月5日晚,陈某在其经营的洗浴中心内,容留卖淫女陈某、岑某、徐某某、张某、黄某向嫖客卖淫,被公安民警巡查时当场抓获,在抓获的五对卖淫女和嫖客中,只有一对已完成性交易。
分歧
在处理本案时,对于旅馆老板陈某容留卖淫的行为是否存在未遂,有以下三种意见:
陈某系广西百色某县某旅馆的老板,为了增加旅馆收入,他在旅馆内设立了洗浴中心。2012年8月5日晚,陈某在其经营的洗浴中心内,容留卖淫女陈某、岑某、徐某某、张某、黄某向嫖客卖淫,被公安民警巡查时当场抓获,在抓获的五对卖淫女和嫖客中,只有一对已完成性交易。
分歧
在处理本案时,对于旅馆老板陈某容留卖淫的行为是否存在未遂,有以下三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