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轻刑案件快审机制的目的是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项机制在不少试点法院积极开展。但从轻刑快审机制的内涵、定位、价值等角度来看,试点法院经验做法与构建科学合理的轻刑快审机制之间仍存在不小的差距。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上述制度的构建主要从办案人员的工作便利出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考虑较少,未能真正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平衡来设计,制度设计的广度与深度不够。同时,上述制度构建缺少系统化,未能全面考虑刑事诉讼程序,缺少对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办案期限的规制。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上述制度的构建主要从办案人员的工作便利出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考虑较少,未能真正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平衡来设计,制度设计的广度与深度不够。同时,上述制度构建缺少系统化,未能全面考虑刑事诉讼程序,缺少对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办案期限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