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被告人董杰、陈珠夫妇购买“冰点传奇”程序外挂在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热血传奇”网络游戏中,突破该网络游戏的保护措施,绕过游戏客服端与服务器端之间的通讯协议,直接连接游戏服务器,并且一台计算机可同时运行多个外挂程序、同时登录多个游戏账号;它通过游戏封包的加密与解密算法的破解、游戏指令与数据结构的筛查、游戏地图文件的破解与转换等方法,发送网络数据包攻击、入侵游戏服务器,修改游戏用户在服务器上的内容,帮助用户完成自动化循环操作。
盗窃毒品并藏匿两周后上交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吗?
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某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1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东西湖区看守所。辩护人李明,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王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1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东西湖区看守所。辩护人闵寿池、张鹏,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检察日报》:藏匿汽车后视镜索要“赎金”如何定性
编者按 行为人藏匿汽车后视镜,并在车上留下自己的QQ联系方式,待车主联系时索要“赎金”,对于此种行为该如何定性,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本期刊发两篇不同观点的文章,敬请关注。
属于盗窃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牵连犯
对于藏匿汽车后视镜,特别是名贵汽车后视镜,然后以此为要挟向车主索要钱财的行为,如果后视镜价值和索要钱财数额较大,笔者认为应当构成盗窃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牵连犯,按照一般情况下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应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理由如下:
属于盗窃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牵连犯
对于藏匿汽车后视镜,特别是名贵汽车后视镜,然后以此为要挟向车主索要钱财的行为,如果后视镜价值和索要钱财数额较大,笔者认为应当构成盗窃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牵连犯,按照一般情况下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应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理由如下:
为何被告人双眼失明仍被认定构成贩卖毒品罪
当事人信息原公诉机关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才金,女。因本案于2012年9月26日被鲁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5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次日被鲁甸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4月10日经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4月14日被鲁甸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昭通市昭阳区看守所。指定辩护人李金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人马敏现,男,回族。2005年5月2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鲁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04年4月7日至2014年4月6日止)。2006年6月1日由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用下属单位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如何定性?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万国英,男,1943年12月26日出生,初中文化,原系甘肃省白银市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副经理。因涉嫌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1999年5月28日被逮捕。2001年3月28日被取保候审。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万国英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万国英辩称,被指控受贿犯罪中收受周明成所送的2万元是亲属之间的正常经济往来,不构成受贿罪;被指控挪用公款犯罪,其是借下级单位的钱,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被指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公诉机关没有作全面的调查,并非没有合法来源。
顾客占有服务员遗忘其房间的财物如何定性
案情:2016年某天,王某至某休闲中心119房间休息,其间服务员徐某进入该房间为王某提供足疗。徐某结束服务离开时,将手机遗忘在该房间的桌上。王某在徐某走后发现其留下的手机,便拿走手机迅速离开休闲中心。徐某走后10分钟左右,想起手机还留在该房间,便返回寻找,发现王某已走,手机也不见踪影。徐某随即报警,经侦查,王某有作案嫌疑,王某到案后承认其拿走手机的事实,并交出手机由公安机关还给徐某。经估价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2209元。
分歧意见: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主要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分歧意见: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主要存在三种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