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赵某于某日夜潜入一住户家行窃,一番搜寻之后,没能找到现金或其他细软,于是赵某打算将室内一台价值约2000元的电视机抱走。不料正欲出门时,适逢女主人开门进来。赵某说,“你老公欠我2000元钱,把这电视机抵给我了。”女主人即表示要等其丈夫回来以后才能把电视机拿走,并同时用手阻拦甲。推推搡搡之间,赵某仍将电视机拿走。后经查,女主人的丈夫与赵某根本不认识,更谈不上有债权债务关系。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赵某应当以盗窃罪认定;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赵某构成抢夺罪;第三种意见认为,本案赵某构成诈骗罪;第四种意见认为,本案赵某构成盗窃罪(未遂)与抢夺罪。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赵某应当以盗窃罪认定;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赵某构成抢夺罪;第三种意见认为,本案赵某构成诈骗罪;第四种意见认为,本案赵某构成盗窃罪(未遂)与抢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