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昌奎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案情:张某于2010年建立了一个P2P网站,虚构“渝怀铁路复线x段项目融资”等理财项目信息,向若干网民募集资金。张某将后期募集的资金归还前期资金及收益,并将部分资金用于赌博,意图赢钱。由于赌博总是输钱,难以归还募集资金,张某于2011年逃至外地,更换了手机号码。2016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张某辩解说,将募集资金用于赌博是想赢钱来还债,潜逃至外地也是想找钱来还债。经查,张某的P2P网站共“运营”了半年左右,先后有40多位网民投资,截至案发,有150多万元集资款无力偿还,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收益约100万元,赌博输掉约50万元。
实务:建筑工程领域有关挪用资金罪特殊疑难问题的探讨
挪用资金罪作为常见的职务侵财犯罪,建筑工程领域更是该犯罪的高发领域,笔者在常年从事建筑工程领域法律实务的过程中发现,以挂靠经营承包工程项目的模式在我国普遍存在,该类挂靠经营因财务状况不规范、混乱,往往成为挪用资金犯罪认定的疑难杂症,挂靠经营者将工程款私自挪作他用,以致项目部无法支付工程人工费和材料费,对于挂靠经营者的此类行为是否可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多。本文结合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厘清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并选取建筑工程领域挪用资金犯罪的相关裁判案例对此问题进行实证分析。
《人民法院报》:转移毒品罪与贩卖毒品罪之区分
【案情回放】 2012年10月16日21时许,被告人戴丽受李某指使,至本市某路口,领取上家派人从广东送来的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人赃并获。当晚10时许,李某因无法与戴丽取得联系,担心戴丽已被公安机关抓获,遂打电话叫被告人吴海涛到其暂住地。吴海涛到达后,李某指使其将暂住处的毒品转移至楼下范某的车上。后吴海涛先行离开现场,在某路口被公安人员抓获。当李某乘坐装有毒品的范某的轿车到达范某暂住处后,公安人员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所转移的毒品。 李某、吴海涛均交代,吴海涛曾受李某指使送冰毒给下家或收取毒资,李某有时会提供少量毒品给吴海涛,由其贩卖或吸食。
《人民法院报》:房屋等绝对不动产可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案情】 陈某与崔某于2008年离婚后仍时常来往,户口也未分开。2013年底,陈某自购商品房一套,未入住。崔某得知后偷偷用假房产证换走真证,并找到长相酷似前妻的颜某,冒名补办了陈某的身份证,二人又领取了结婚证。之后,颜某继续假冒陈某公证委托崔某出售房产。2014年2月,凭借新结婚证、老户口本、公证委托书、房产证及冒领的身份证,崔某以140万元市场价将房屋过户给邵某。陈某缴纳物业费时,发现户名被更换,遂报案。 【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崔、颜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房产,获益巨大,应以盗窃罪论处。
《人民法院报》: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分
裁判要旨 行为人实施一般殴打行为致被害人倒地受伤后死亡,其主观上没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而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应认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案情 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吴某原系亲戚、朋友关系,双方不存在矛盾或积怨。2015年6月12日凌晨1时,徐某与吴某等人一起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V吧”KTV喝酒。其间,吴某无故拿酒泼徐某,徐某遂走到“V吧”外面停车场。当天凌晨2时许,吴某等人喝完酒后离开“V吧”走到停车场时,因吴某挑衅导致吴某与徐某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搡、踢打。其间,徐某挥手打中吴某胸颈部一下,致吴某倒地且头部后枕部碰撞到地面。
为寻刺激当众强行脱下妇女衣裤如何定性?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6)闽0481刑初410号
公诉机关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俞某,男,1987年8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福建省永安市。曾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3年5月14日被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现因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犯罪于2016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7月9日逮捕。现羁押于永安市看守所。
公诉机关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俞某,男,1987年8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福建省永安市。曾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3年5月14日被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现因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犯罪于2016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7月9日逮捕。现羁押于永安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