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作为法律共同体的法官与律师,彼此间一方面秉持着公平正义的共同法律追求,另一方面由于庭审立场的不同又常呈现出剑拔弩张之势。以发生在广东的“2015第一磕”事件为视角,通过对审辩双方冲突样态的整理与分析,可进一步探索法官与律师缘何产生辩审冲突?在面临辩审冲突时又应如何寻求和解思路,共筑法律职业共同体。【关键词】诉讼结构,辩审冲突一、前言
公诉老炮:快播案公诉人被吊打的真正原因
来源:刑事辩护参考前段,领全国司法风气之先的北京海淀网上直播了快播案庭审。想那初衷也许是要司法公开立新功,扬我法威,结果事与愿违,公诉人被吊打,搞成一场辩方的全民狂欢。网络世界风生水起,事后诸葛亮们个个高瞻远瞩、聪明睿智,说公诉人法律素养、知识储备不足者有之,讲公诉人准备不足、应对失当者有之,更有方家大谈法理,代拟公诉答辩意见,端的是高妙得很,大有灭辩方朝食之气概。兄弟作为公诉老炮一枚,闪在一旁,潜窥半晌,发现所议多是隔靴搔痒,言不及义。特将快播公诉人被吊打的真正原因话给各位亲知。说公诉人法律素养、知识储备不足者,多不了解海淀检察院在业内的地位。
【大公原创】关于枪支犯罪案件中鉴定意见的质证方法与要点
枪支一直是我国严禁管制的物品,众多涉案枪支犯罪案件中,许多犯罪嫌疑人往往由于对枪支定性的认知不足,对于是否属于纳入法律管制的枪支认识不清,而对枪支进行制造、持有、买卖、存储等。这类案件中,涉案物品是否属于枪支往往成为定罪量刑的关键点,而是否属于枪支则取决于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出具一份鉴定意见书。现笔者就枪支犯罪案件中鉴定意见的质证,简要论述如下: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资格和条件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只有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才能依法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所提供的鉴定意见才能具备证据能力。
辩护律师有权向当事人核实人证
【内容提要】辩护律师向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指核实与指控的犯罪的定罪量刑有关的各种证据。
《刑事诉讼法》伟大的下一步: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
【内容提要】讯问是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必不可少的环节。办案人员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时常忽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对讯问特别是侦查阶段的讯问活动进行适当监督和制约是规范办案行为、防范冤假错案的内在要求。现阶段应当初步建立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中对被追诉人讯问程序的律师在场制度,这对于遏制刑讯逼供行为,完善辩护制度,提高诉讼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等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讯问,律师,人权 律师在场权是律师独立参与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权利。根据不同的诉讼阶段,律师在场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盗窃自己所有的被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定性:河南虞城法院判决刘自友等盗窃案
裁判要旨 盗窃罪保护的客体不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包括对公私财物的合法占有权。盗窃自己所有的被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 案情 被告人刘自友、刘自宣兄弟二人做服装生意,在旺胜制衣厂来料加工一批服装,加工费每件9元,二被告人应付旺胜制衣厂加工费4万余元。双方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二被告人拒不支付加工费,旺胜制衣厂扣押400件马甲不予发货。2013年9月2日凌晨,被告人刘自友、刘自宣雇佣一辆三轮车窜至旺胜制衣厂,刘自友跳窗进入生产车间,刘自宣在外面接应,将价值8800元的400件马甲偷走,刘自宣将马甲运至江苏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