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释[2007]4号
发布日期:2007-2-27
执行日期:2007-2-28
生效日期:1900-1-1
(2007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4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发文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文 号:京高法发(2007)417号
发布日期:2007-12-12
执行日期:2007-12-12
生效日期:1900-1-1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06-12-28
执行日期:2006-12-28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