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1981-6-10
执行日期:1981-6-10
失效日期:1984-1-1
为了及时打击现行的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现对死刑案件核准问题,作如下决定:
发文单位: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1981-6-10
执行日期:1981-6-10
失效日期:1984-1-1
为了及时打击现行的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现对死刑案件核准问题,作如下决定: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1981-2-25
执行日期:1981-2-25
生效日期:198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