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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二)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83-12-30

执行日期:1983-12-30

  十五、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二条是否单立了一条传授犯罪方法罪?实践中应当怎样认定这个罪?(湖北、上海、湖南、福建、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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