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李某(成人)相约15周岁的张某去找赵某索要债务,因所债未果,李某以重伤的故意对赵某实施了暴力行为。而张某只是往赵某的大腿踢了一脚。
【分歧】
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和李某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按照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理论,且张某已满十四周岁,故需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和李某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并不承担该罪的刑事责任。因张某未满16周岁对故意伤害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李某(成人)相约15周岁的张某去找赵某索要债务,因所债未果,李某以重伤的故意对赵某实施了暴力行为。而张某只是往赵某的大腿踢了一脚。
【分歧】
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和李某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按照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理论,且张某已满十四周岁,故需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和李某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并不承担该罪的刑事责任。因张某未满16周岁对故意伤害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